十一安
阴平 山 天 间 [中间]烟 边 关 仙 安 篇 川 欢 干 宽 官 端 看 攀 冠 [衣冠]先 喧 斑 颠 鲜 偏 丹 轩 迁 鞭 餐 翻 湾 编 簪 千 肩 竿 观 [观看]班 坚 巅 艰 渊 娟 酣 三 鞍 笺 滩 酸 宣 牵 堪 添 甘 翩 捐 庵 悭 肝 湍 毡 玕 穿 衫 删 煎 鹃 尖 焉 纤 骖 谙 镌 珊 暄 阡 兼 帆 冤 旃 骞 专 龛 愆 燕 [地名]藩 弯 贪 沾 参 [参考]毵 鸢 拈 涓 幡 瞻 淹 缄 殚 芊 鞯 潸 占 [占卜]煖 [同暄、煊,又人名冯煖]签 刊 跹 铅 耽 膻 棺 蠲 菅 鶱 奸 蕃 邅 砖 颁 柑 般 埏 漙 湮 谖 萱 郸 溅 [溅溅,水疾流貌]芟 憨 缣 番 杉 扳 湔 鬖 瘢 掀 跚 崦 担 [负也]砭 谦 轓 笾 韆 驩 杆 聃 觇 箪 鹯 鳊 鳏 忺 铦 諠 歼 饘 搴 瘝 勘 戡 粘 褰 鳣 嫣 监 翾 鸳 鞬 钻 悛 襜 眈 甔 恹 姗 潘 渐 [流入也]鹓 詹 蔫 滇 剜 戋 癫 鹣 篯 篸 幨 搀 佥 暹 咽 儇 棬 掺 摊 圈 犍 煽 馣 儋 萹 蒹 盦 纶 [纶巾]篿 苫 颛 痁 蜿 眢 韽 籓 憸 泔 椷 弮 蚶 嬛 箯 顸 蕳 鼾 朘 嗛 鼘 塼 锬 阉 熸 瑊 鹌 矸 蜎 嵁 杴 黫 縿 挻 扇 揎 桉 啴 鹐 剸 籼 扁 [扁舟]蹎 谽 豜 酖 媅 谵 晅 褼 腌 髋 狻 鬝 梴 蔪 汧 獾 坍 祆 媕 詀 攧 倌 坩 鋗 莞 瘨 磏 攕 瑄 撺 嘕 惉 枮 瀸 仟 蠉 譞 佔 潫 瘫 拴 楄 闩 襌 襳 駽 犴 眅 攑 耑 胭 孅 舑 攓 幵 欦 猭 鳒 馦 扦 蝙 笘 懁 彡 苷 颟 驙 栴 岍 廯 絟 馠 鐕 哻 狦 酟 搬 栅 掂 栓 疳 腤 锨 葌 啽 甂 鞙 豌 痑 韱 裷 櫼 煊 噡 憣 脠 鱄 幓 鐉 淊 [与浛同。沈也]迀 攽 攐 烻 膞 剬 勌 鑯 [更多…] 阳平 还 难 [艰难]南 年 寒 然 前 言 船 眠 泉 贤 颜 传 田 閒 钱 闲 残 园 缘 怜 连 弦 圆 妍 阑 悬 盘 筵 源 全 原 禅 环 乾 莲 澜 绵 兰 旋 谈 帘 坛 栏 繁 玄 鸾 岩 团 弹 潭 蝉 元 檐 权 寰 峦 湲 垣 鬟 顽 延 便 [安也]玩 蛮 岚 缠 桓 联 椽 丸 烦 惭 蓝 潺 蟠 猿 完 拳 严 廛 盐 涟 蚕 嫌 辕 虔 韩 涎 含 衔 躔 凡 廉 髯 诠 銮 甜 函 炎 涵 樊 男 潜 援 [引也]筌 蟾 岏 研 [研究]槃 燃 奁 攒 铅 恬 栾 纨 蜒 昙 咸 壖 痊 阗 蕃 沿 舷 抟 般 漙 鋋 填 檀 员 瞒 喃 楠 圞 黏 鹇 骈 荃 篮 谭 阎 棉 堧 馋 挛 阛 谗 璠 镮 黔 钳 燔 娴 镵 斓 铨 脔 镰 刓 鼋 粘 巉 佺 蘩 磐 覃 孱 钤 劖 沅 谩 漩 遄 瀍 惔 拦 蜷 汗 [可汗]圜 袁 鬘 畋 蚿 跧 锾 颧 鲇 蹯 醰 諴 婪 胼 犍 胖 鬈 惓 膰 鞶 璇 嵓 篿 襕 墦 櫋 媛 璿 椷 矾 爰 嬛 牷 娈 洹 挦 嗛 櫩 塼 谰 楩 碞 锬 蝝 諵 郯 蚖 灊 磻 澴 痰 巑 綖 佃 羬 毚 剸 褴 嫄 鬑 羱 汍 邯 蚺 慱 蹁 肰 鳗 濂 湉 騵 樠 孪 婵 鲢 貆 磏 獑 甝 鬗 媊 藫 僝 萑 唅 欃 橼 燂 滦 澶 鞔 撋 馒 沺 芄 楄 狿 磌 峘 蜬 邗 囒 嚵 呥 薠 莚 瀺 鏄 蠜 瓛 憪 咱 痫 雈 辁 媻 倓 篅 蠊 崡 藖 絟 杋 玹 駩 芫 蹒 抏 嗹 婘 啽 儃 騝 骿 笲 瞯 梿 噒 觠 縏 虤 澹 痃 莮 浛 巏 鶢 荁 蜁 劆 棎 澖 甉 螊 筨 姩 媔 膞 曫 蘫 幋 峑 艬 矕 糫 [更多…] |
漢語字典凡 拼音:fán 韵部:咸 〈副〉
康熙字典凡
説文解字凡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冣𢬸而言也。冣各本作最。最者、犯而取也。非其義。今正。冣者、積也。才句切。𢬸者、絜也。絜者、束也。絜者、麻一耑。束之成一耑也。冣𢬸者、緫聚而絜束之也。意內言外曰䛐。其意冣𢬸、其言凡也。春秋䋣露曰。號凡而略。名目而詳。目者、徧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大也。享鬼神者號一曰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丞。獵禽獸者號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蒐、冬狩。按周禮多言凡。六典、凡也。治典、敎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目也。鄭注。言冣目者、謂其緫數也。若其他言凡祭祀、凡賓客、凡禮事、凡邦之弔事。言師掌官成以治凡。亦皆聚括之謂。舉其凡、則若网在綱。杜預之說春秋曰。傳之義例。緫歸諸凡。凡之言氾也。包舉氾濫一切之稱也。从𠄠。𠄠、耦也。耦各本作偶。今正。一二者、天地之大數也。故从?。从𢎜。𢎜、古文及字。見又部。及、逮也。从及者、取?束之意。浮䒦切。古音在七部。讀扶音切。按篆體右像古文及之半。而左引筆下垂。內从一、非从二也。與說解不相應。夫許旣列之?部。明言从?。不宐乖異如是。葢轉寫旣久。譌奪之由。尠有深思者。許以先篆後古籒爲經例。先古籒後篆爲變例。變例之興、起於部首。部首爲?、則从?之凡當先列。从一之凡當後之。攷定其文。當作?。冣?而言也。从?、?耦也。从?、?古文及。此下又云?、篆文?。李斯省改古文。漢人行之。故許立文必如是。妄人不知。一移一奪。乃使倉頡所造、千古放佚。許君凡例、委於艸莽矣。○江沅曰。右旁作?。乃古文及之省也。?乃二之形。而以上筆引長配右也。當云从古文及省。則得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