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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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潮八分小篆歌(766年) 唐 · 杜甫
苍颉鸟迹既茫昧,字体变化如浮云。
陈仓石鼓(一作文)已讹,大小二篆生八分
秦有李斯汉蔡邕,中间作者寂不闻。
峄山之碑野火焚,枣木传刻肥失真。
苦县光和(苦县老子碑,蔡邕书,樊毅西岳碑,汉光和中立)骨立(一作力),书(一作画)瘦硬方通神。
惜哉李蔡不复(一作可)得,吾甥李潮下笔亲。
尚书韩择木(昌黎人),骑曹蔡有邻(济阳人)
开元已来数八分,潮也奄有二子成三人。
况潮小篆逼秦相,快剑长戟森相向。
八分一字直百(一作千)金,蛟龙盘拿肉屈强。
吴郡张颠誇草书,草书非古空雄壮。
岂如吾甥不流宕,丞相中郎丈人行。
巴东(一作江)逢李潮,逾月求我歌。
我今衰老才力薄,潮乎潮乎奈汝何。
⑴ 其石粗有鼓形,字刻石旁,其数有十,初在陈苍野中。韩愈为博士时,请于祭酒,欲以数橐驼舆致太学,不从。郑馀庆始迁之凤翔,愈以为宣王鼓,韦应物以为文王鼓,宣王刻,欧阳修集古录始设三疑,郑樵摘丞殹二字,见于秦斤、秦权,而以为秦鼓,程大昌又云成王之鼓,《左传》成有岐阳之蒐,其字乃番吾之迹
⑵ 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苍颉古文或异。秦李斯、胡毋敬辈,改省为小篆。程邈献隶书,主于徒隶简易,王次仲作八分。盖小篆古形犹存其半,八分已减小篆之半,隶又减八分之半,本谓之楷书,楷隶大范相同。张怀瓘谓程邈以后之隶与钟、王之今楷为一意。欧阳修以八分为隶,洪适因之,迄无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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