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介绍】: 元明间福建莆田人,字时举。通《春秋》、《诗》、《书》三经。元至正末以隐逸荐不起,授北溪书院山长、泉州路教授,俱不赴。洪武初荐充兴化训导,师范甚端。坐事被逮,义不受辱,乃辞孔庙先祠,投井而死。有《莆阳人物志》、《方壶集》。明诗纪事·甲签·卷十五
时举初名槐,又名朴,以字行,莆田人。洪武初官兴化训导。有《方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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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生卒】:1524—1596 【介绍】: 明湖广黄安人,字在伦,号楚侗,晚年讲学天台山,人称天台先生。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出按甘肃。秉公弹劾,无所私。隆庆初,为大理寺丞,忤高拱,谪官。万历中,历刑部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张居正夺情,定向誉之而贬言者,时议訾之,告归。学术本王守仁,初与李贽为友,招之至黄安,论学主张不同,乃相交恶。有《耿子庸言》、《先进遗风》、《耿天台文集》等。
耿定向(1524年—1596年),字在伦,号楚侗,人称天台先生,湖广黄安(今湖北红安)人,同进士出身。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湖广乡试第二十七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登丙辰科会试四名,廷试三甲一百三名进士,吏部观政,授行人司行人,三十八年九月考选云南道试御史,三十九年三月实授,四月吏部尚书吴鹏攀附严嵩,耿定向上书奏揭发吴鹏的六条罪状。四十一年(1562年)三月提调南直隶学校。隆庆元年(1567年)七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二年九月回籍养病。高拱擅权,四年十月官员考察以浮躁浅露,被贬为横州判官。后迁衡州府推官,升工部屯田司主事。万历初,朝臣举荐,九月升尚宝司丞,二年八月升本司少卿,三年三月升太仆寺少卿,数日后再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御史协理院事,告归。万历六年七月以原职起任福建巡抚,八年请告归。十二年三月诏起为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八月升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十三年四月升刑部左侍郎,十五年十一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十七年九月官至户部尚书、总督仓场,十一月科道论劾,以病乞休,辞官回乡。万历二十四年八月去世,享年七十三,朝廷追赠其太子少保,谥恭简。除此他还是明代著名的理学家。曾在天台山上筑天台书院,并与弟耿定理、耿定力一起讲学授徒,潜心学问,是活跃在阳明后学时期讲学舞台上的重要人物。他推动了当时的讲学运动,并且注重纠偏救弊,有利于社会风俗的改善,其部分思想主张成为东林学派的先声。耿定向因李贽鼓倡狂禅,学者靡然从风,指责其「异端」思想,称李贽使「后学承风步影,毒流万世之下」。耿定向在传播学术、培养人才方面卓有成效。高攀龙曾说:“平日私心不大服耿先生,不知其秉教铎乃端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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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学图录【生卒】:1527—1602 【介绍】: 明福建晋江人,字卓吾,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笃吾,别号温陵居士。嘉靖三十一年举人。不应会试。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讥刺时之讲周、程、张、朱者,谓皆口谈道德,心存高官,志在巨富,品格反不如市井小夫。晚年往来南北两京、济宁等地。为给事中张问达所劾,以“离经叛道”、“勾引士人妇女,到庵里听讲”为罪状,甚至捏造“与妓女白昼同浴”等无稽之谈,下狱,自刎死。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李贽(1527-1602) 原姓林,名载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明后期思想家。嘉靖三十一年中举后,改姓李,嘉靖三十五年为避穆宗载垕(同"厚")讳,取名贽。世代巨商,至祖父辈家境渐衰。嘉靖三十五年任河南共城(今河南辉县)教谕,三十九年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四十三年复任北京国子监博士,四十五年任礼部司务,隆庆四年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万历五年任云南姚安知府,万历八年辞官归隐后,主要从事研究、讲学和著述。1602年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名下狱,自杀。有《焚书》6卷、《续焚书》5卷、《藏书》68卷、《续藏书》27卷、《初潭集》20卷、《李氏文集》20卷、《李氏丛书》12种等。曾评点《水浒传》、《西厢记》、《浣纱记》等,至今流行。维基
李贽(1543年—?),字子执,河南河南府新安县人,民籍。河南乡试第七十九名,万历五年(1577年)丁丑科会试第一百七十名,登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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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明湖广黄安人,字隆之。万历十七年进士。授临海知县。清理徭役,修筑湖堤,民怀其惠。课士有知人鉴。寻擢御史,巡盐两浙。有《正韵汇编》。维基
周家栋(16世纪—17世纪),字隆之,号鹤阳,湖广黄州府黄安县太平里人。周家栋是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举人,次年(1589年)联捷进士,获授临海知县,免除当地徭役和建筑湖堤,人民都感怀其惠。之后他升任御史巡盐两浙,居民连续数百里欢送他:「他是我以前的父母官啊。」当初朝廷下令采矿,黄安有金场河,在贪官妄指下满街都是罪犯,他上陈奏罢此事,乡人都感激他,在两地都入祀名宦和乡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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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如容(16世纪—1640年),字介臣,号五梅,湖广黄州府黄安县人。秦如容个性孝顺,十三岁丧母,二十八岁入庠,父亲为他娶妻,他哭著说:「儿子陪伴父七年,不忍看见父亲晚年孤独。」逝世后,他拿出自己的馆谷孝养祖母,不连累叔父。天启七年(1627年)他中举人,署任唐县教谕,到崇祯七年(1634年)成进士,获授中书舍人。当时正值大旱,秦如容奉旨禁止屠宰,有胥吏私馔呈上肉类,他愕然并上奏此事,并按法惩治,中书官署也由此设置桁杨等刑具。不久他迁任行人,捐俸在黄安建置会馆,十年(1637年)奉命到松江主持乡试,经过苏州时看到一位马姓寒士,即赠送五十金给对方;十二年(1639年)分校顺天府乡试,得士十八人,有著作《雪浪篇问》、《有山坊诸集》流传,次年(1640年)去世,赠从七品散阶徵仕郎。父亲秦献中以子贵追赠同等职务;儿子秦天宠、秦天麟扶棺回乡,与妻子周孺人合葬,入祀乡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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