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司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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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 首
青川。赠牧使李公宪国(戊辰八月) 明 · 卢守慎
五言律诗
惜别始安馆,青川逢令公。
形容吾较老,气味自相同。
峡两坠南路,宫云蔽北空。
凄凉一生意,芜没半途中。
明庙抡才岁属猪,算来天道几盈虚。
青春紫绶升平际,白首黄扉丧乱馀。
力竭其如恩未报,病深犹复职思居。
伤心木稼停秦杵,钟鼎流芳太史书。
位极人臣寿耄期,世间荣福亦云奇。
一心徇国言无讳,五月因山病忽随。
空有勋庸留琬琰,却无祚胤继裘箕。
去年陪话今年哭,不整呼天泪洗颐。
司御史。雨渡朔氏津(戊戌) 明 · 柳梦寅
七言绝句
细雨濛濛杂水烟,晚潮轻棹戒长年。
春山误触分司路,芳草寒花满意妍。
晋台玉镜照春流,绿草朱鳞步步幽。
百子帐头香自暖,银床归坐夜悬钩。
清议重弘枢,八十高年同渭水;
精魂依故宇,二分明月是扬州。
注:《楚望楼联语笺注(娄希安)》:戴天球(1895——1975),原名璞玉,号星一,生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县。曾东渡日本,就读于东京大学的法科,参加中华革命党。毕业后回国,参加南社,从事革命活动,还一度到广东追随孙中山先生革命。后因陈炯明叛变,于1927年回到扬州当律师。抗日战争期间,戴天球举家迁回真武庙,私立扬中的部分师生也随迁该地,并在他领导下,于真武庙西北二里处的太平庵复课。抗战胜利后,戴天球重返扬州做律师,并恢复私立扬州中学,还任江都县商会会长。1946年后,戴天球任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并当选为行宪国大代表。1948年去台湾。1975年,在台北逝世。
成氏有诗《赠戴“代表”星一》。
弘枢:疑同“鸿枢”,旧谓中央政权的显要之职。
八十高年同渭水:指姜子牙八十为相,姜子牙曾垂钓于渭水,此处切逝者寿数。
故宇:旧居。引申为故国;家乡。出自《楚辞·离骚》:“何所独无芳草兮,尔何怀乎故宇?”
二分明月是扬州:《忆扬州》徐凝,《唐》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
笺:赠戴代表星一:
逵勃家风迥不群,绮年豪气直干云,东溟读律通三典,南社昌诗起一军,久翊明廷参至计,薄游寰宇纪多闻,何当净扫欃枪影, 重话扬州月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