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同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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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周以淑旂锡韩侯。奄受北国。晋以黼冕命士会。乃将中军。惟郑国严公讳砺字元明。再总方任。实颛兵柄。采饰昭融。与功化俱。初公从祖兄太师冯翊忠穆王。政成于梁。勋在盟府。公以支郡二千石护和门赋舆。太师既没。德宗命公为代。于是都尹守。开幕庭。佩亚相之印绶。建元侯之麾节。守之以义。和之以仁。器局宏厚。姿仪硕大。每务根本。不沽名声。勤身七岁。绩用大洽。优诏就加礼部尚书。永贞纪号。井络上变。军司马因守臣之丧。席凶器以要好爵。而又劫蜀人。围梓潼。天子旰食。西南愁扰。公毅然飞章。条上方略。请以汉中之师。率先进取。画山川之阨塞。调餫馈之名物。出其不意。可以鼓行。嘉猷急病。慷慨忠壮。实蒙可报。克厌帝心。乃命将严秦。授以机略。自汉源至神泉。凡数十合。其閒下剑门。覆荡口。收剑州。破契丹。命裨校可提弥诛斩虏之特将文德昭。然后分秦险阻。溃其心腹。或设伏以遮击。或出奇以夹攻。我常贾馀。而虏始夺气。以至于援鹿头。清岷峨。旋禁旅于天上。快灵诛于阙下。赋车马以悬束。备糗粮以飞挽。虑之于始。倚以成功。故墨诏曰。士季定克蜀之谋。叔子建平吴之策。惟君知臣。其至矣哉。公博贯书术。研几易象。始以处士诣草堂禅师无相修桑门之法。邦乡督勉。甫释巾褐。为梓州元武尉。本道表为遂州兵曹掾。大历中。西戎不虔。疆埸大骇。领偏师援灌口。实茂厥劳。谦卑不居。建中末。太师以藩卫之崇。当孝文省方之运。推择从事。导迎属车。岂伊异人。在我族类。拜大理评事。充节度巡官。储偫百牢。以奉行内。转大理司直。改华州司兵参军。节度使李元谅署为推官。以忧去职。既除犹毁。太师以武备为重。将才实难。表为太子司议郎兼监察御史。左广之戎政。辕门之后奄。无不综焉。俄拜兴州刺史。宽明惠。以靖边部。居一年政成。复修军志。终继二冯之化。而居八命之尊。投艰履险。勋伐章灼。盖裕于才能。而推于忠厚然也。元和元年迁尚书左仆射。三蜀既平。拜梓州刺史剑南东川节度观察使。且以资阳阳安等六郡四十馀城隶焉。加地进律。畴庸之典也。四年感疾。春三月甲申。薨于理所。享年六十有七。追命司空。吊祠有加。嗣子天兴尉公甫。衔恤茹毒。奉公之丧。以其年秋七月辛酉。葬于京兆万年县凤栖原。从象数之吉也。惟公之先。自两汉二隐。湛冥善闭。曾王父哲。闳览博古。郁为闻人。皂囊危言。劘切后党。繇荆王府司马出为剑州刺史。因徙家盐亭而休老焉。大父顺。恬淡不仕。父审微。义方贻训。圣朝以孝理天下。赠工部侍郎。公之诸祖父。或著作秘书。侍讲东朝。或含章射策。剖符居郡。偫从兄弟有太师之烈焉。其他履台郎二千石者。率以才行自赞。惟公以文无害。历掾吏部从事。发扬武毅。奋迅军籍。分阃授钺。为时信臣。循理遵职。好谋善断。明利害之向。习俗化之变。司马迁所谓扶义俶傥。不令已失时。其有功名也宜哉。林钟烝彝。先古之制。所以论次懿绩。章明永久。门吏孝子之心也。其可没乎。以德舆尝志太师之墓。亦草兴州之诏。耳目事实。其词不诬。是焉篆刻。以表神道。铭曰。
地中有水,利用行师。
于惟郑公,藩屏清时。
蜀川横溃,人用怪骇。
公披肺肝,请埽蜂虿。
赋车誓众,沐浴斋戒。
吉语日闻,嘉猷是赖。
以犒以馈,閒关感慨。
如飞如翰,煇耀宏大。
既理汉中,乃迁梓潼。
武以贞师,文以抚封。
八旒七章,既长宗公。
乃倚乃伏,如何不淑。
树槚苍苍,墓门肃肃。
立兹介石,永表陵谷。
公讳孚。字某。古太岳允也。今博陵人也。唐虞之际。因生为姜姓。暨周封齐。分类曰崔氏。长源远派。大族清门。圭组贤俊。准绳济美。斯崔氏所以绵千祀而甲百族也。隋散骑常侍讳洽。公六代祖也。唐冀州武强令讳绍。曾祖也。监察御史讳预。王父也。常州江阴令育。皇考也。公幼以门荫子补太庙斋郎。初调授汝州叶县尉。再调改宋州单父尉。时天宝末。盗起燕蓟。毒流梁宋。屠城杀吏。如火燎原。单父之民。将坠涂炭。公感激奋发。仗顺兴兵。挫败贼徒。保全乡县。拳勇之徒。归之如云。方欲糺合貔虎。驱诛蛇豕。京观偫盗。金汤一方。本道节度使奇之。将议上闻。会有同事者争功。阴相倾夺。公超然脱屣。遂以族行。东游江淮。安时俟命。属吴王出閤领镇。求才抚人。常闻公名。试以吏事。遂表请为宋城尉。事举。移假连水令。赏绯鱼袋。县政修。转常州录事参军。糺察课赋。浙东采访使闻之。奏授越州馀姚令。吏畏人悦。岁未满。浙西采访使知之。奏改湖州长城令。长城之理。又加于前二邑焉。政成秩满。解印罢去。优游自得。独善其身。兴元元年。疾殁于宋。太和五年。迁葬于洛。享年若干。诏赠尚书户部侍郎。夫人陇西李氏。追封岐国夫人。皆从子贵也。公为人仪表魁梧。气概倜傥。负不羁之才。慕非常之功。始发轫于单父。志立而功不就。终税驾于长城。道行而位不达。善庆所积。实生司空。司空讳宏礼。公之幼子也。以学发身。以文饰吏。以干蛊克家。以忠壮许国。典十郡。领二镇。再东土。追命上公。虽天与之才。国与之位。亦由公义方之训。辅而成焉。大丈夫贮蓄材术。树置功利。镃錤富贵。焯耀邦家。不当其身。而得于后。父析子荷。相去几何。呜呼崔公。何不足之有。按国典。官五品以上。墓庙得立碑。又案丧葬令。凡诸赠官。得同正官之制。其孙彦防彦佐等。奉父命述祖德。揭石于墓。勒铭于碑。铭曰。
天无全功,贤无全福。
既享天爵,难兼世禄。
矫矫崔公,道积厥躬。
大志长略,卷于怀中。
黄绶遏寇,思奋奇功。
铜印字人,躬行古风。
才高位下,步阔涂穷。
竟戢羽翮,不展心胸。
天道有知,善积庆钟。
昭哉报施,其在司空。
读宋之问集(乾隆辛卯)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附势泷州贬实宜,雒阳匿岂赵家岐。
发私终害王同皎,获罪还因张易之。
术驳预修三教录,材华独擅五言诗。
未知孰胜虽褒语,原是曹刘降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