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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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40—1207 【介绍】: 宋济南历城人,原字坦夫,后字幼安,号稼轩。
高宗绍兴末,聚众二千隶耿京部,为掌书记。
命奏事建康,闻张安国杀降金,归擒之,献俘行在。
孝宗乾道时,累知滁州,宽征赋、招流散,教民兵、议屯田。
淳熙中,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创建飞虎军,雄镇一方。
历浙西提点刑狱、知福州兼福建安抚使。
为谏官诬劾落职,居铅山。
起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历知镇江、隆兴府。
进枢密都承旨,未受命而卒。
后追谥忠敏。
一生力主抗金。
擅为长短句,风格悲壮激烈,与苏轼并称“苏辛”。
有《稼轩长短句》等。
全宋诗
辛弃疾(一一四○~一二○七),字坦夫,改字幼安,号稼轩,齐州历城(今山东济南)人。
钦宗靖康末中原沦陷,弃疾于青年时即率众抗金。
高宗绍兴三十一年(一一六一),投忠义军耿京部,为掌书记。
三十二年奉表归宋,高宗劳师建康,授天平军节度掌书记,并以节度使印告召
部将张安国杀降金,弃疾还海州,约忠义军人径趋金营,缚张安国以归,改差签判江阴军。
孝宗乾道四年(一一六八)通判建康府。
历知滁州,提点江西刑狱,西转运判官,知江陵府兼湖北安抚,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知潭州兼湖南安抚。
后于再知隆兴府任上因擅拨粮舟救荒,为言者论罢。
光宗绍熙二年(一一九一),起提点福建刑狱,迁知福州兼福建安抚,未几又为言者论罢。
宁宗嘉泰三年(一二○三),起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
四年迁知镇江府,旋坐谬举落职。
开禧三年召赴行在奏事,未受命卒。
辛弃疾以词著称,是豪放派词风的代表,与苏轼并称苏辛,有《稼轩词》传世。
诗集《稼轩集》已佚。
清嘉庆间辛启泰辑有《稼轩集抄存》,近人邓广铭增辑为《辛稼轩诗文抄存》。
宋史》卷四○一有传,近人陈思有《辛稼轩年谱》。
 辛稼轩诗,以《辛稼轩诗文抄存》为底本,酌校原材料出处。
新辑集外诗编为第二卷。
词学图录
辛弃疾(1140-1207) 字幼安,号稼轩。历城人。有《稼轩长短句》。
黄鹤楼志·人物篇
辛弃疾(1140—1207) 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号稼轩。齐州历城(今山东济南市)人。系豪放词派的代表人物,与苏轼并称“苏辛”。有《稼轩长短句》等。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宁宗时知镇江府,未久落职。孝宗淳熙六年(1179)暮春,辛弃疾由湖北转运副使调任湖南转运副使。临行之际,同僚在武昌南楼设宴为其饯行,他即席赋词《水调歌头•折尽武昌柳》,抒发豪放悲壮的抑郁情怀。
全宋文·卷六二一四
辛弃疾(一一四○——一二○七),字幼安,号稼轩居士,齐州历城(今山东济南)人。
绍兴末,金主亮死后,耿京聚兵山东,弃疾为掌书记,奉表归宋。
乾道元年,奏《美芹十论》。
四年,通判建康府。
六年,孝宗召对延和殿,又上疏论恢复大计甚备。
八年,出知滁州。
淳熙二年,提点江西刑狱。
历知江陵、隆兴府,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再知隆兴。
八年,为言者所劾落职,隐居上饶带湖十年。
绍熙二年,起提点福建刑狱,知福州,罢,徙居铅山。
嘉泰三年,起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加宝谟阁待制,知镇江。
开禧三年卒,年六十八。
弃疾一生以恢复为志,以功业自许,屡起屡罢,忧愤而死。
工于词,所作长短句悲壮激烈,有《稼轩集》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