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黄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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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庆阳人,字能甫。王庶子。以父任补京秩。高宗绍兴中为秦桧构狱,以毁谤朝政罪除名,编管梅州。孝宗初知光化军,历知兴元兼利州路安抚。乾道八年赐进士第,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次年罢为淮南安抚使,知扬州。在镇三月而罢,领祠西归,卒于途。有《易传》及奏议。
全宋诗
王之奇(?
~一一七三),字能甫,庆阳(今属甘肃)人。
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以父任补京秩。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知光化军。
乾道二年(一一六六),除淮南转运判官。
三年,改利路漕运使兼四川宣抚使参议官。
四年,以直秘阁安抚利州两路兼知兴元府。
八年,赐进士第、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九年,除资政殿学士、淮南安抚使兼知扬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一一三),卒。
事见《定斋》卷一四《故端明殿学士王公行状》。
全宋文·卷四六七二
王之奇(?
——一一七三),字能甫,庆阳府(治今甘肃庆城)人,王庶子。
绍兴初以父荫授京秩,后庶贬道州卒,之奇亦谪居梅州十馀年。
二十五年,甄叙元官,调泸南钤辖司干官。
入朝,权户部左曹郎官。
出权知阆州,除淮南转运判官。
乾道三年,虞允文辟为四川宣抚司参议官,安抚利州两路、知兴元府。
再入为权兵部侍郎兼侍讲。
八年,赐进士及第,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次年正月解机政,知扬州,在镇三月而罢,奉祠西归,卒于途次。
之奇长于《》,有《易传》及奏议各若干卷。
见蔡戡《故端明殿学士王公行状》(《定斋》卷一四),《南宋书》卷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