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完颜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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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质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18—1202 【介绍】: 金平州卢龙人,字景道。
举进士不第,隐居燕城南,教授为业。
章宗游春水,闻读书声,至其斋舍。
继又召至行殿,命为官,固辞。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23—1197 【介绍】: 金泽州高平人,字致美。熙宗皇统六年进士。调岳阳丞。世宗即位,召为翰林直学士、迁侍讲学士,兼御史中丞,奏免二税户为良者六百余人。官终昭义军节度使。卒谥文简。
中州集
晏,字致美,高平人,唐顺宗第十六子福王绾之苗裔。
父森,字彦实,工于诗,有云:少年日日醉花边,短白长红一一怜。
自笑老来心尚在,恶风常废五更眠。
又赋梅云:冰骨有香魂乍返,玉颜无晕酒全消。
人多传诵之。
致美,皇统二年经义进士,释褐临汾丞。
时张太师浩判平阳,一见爱其才,为之延誉。
稍迁辽阳幕官,与兴陵有藩邸之旧,入翰林为学士,高文大册,号称独步,拜御史中丞。
初,辽入掠中原人及得奚、渤海诸国生口,分赐贵近或有功者,大至一二州,少亦数百,皆为奴婢,输租为官,且纳课给其主,谓之二税户。
大定初,一切免为民。
闾山寺僧赐户三百,与僧共居供役而不输租,故不在免例。
诉者积年,台寺不为理,又诉于致美。
致美上章大略,谓:天子作民父母,当同仁一视,分别轻重,乃胥吏舞文法之敝。
陛下大明博照,岂可使天下有一民不被其泽者。
且沙门既谓之出家,而乃听其与男女杂居乎?
书奏,宰相持不可。
世宗诏致美。
与相诘难,致美伏御座前曰:前日车驾幸辽东闾山寺,曾供从官一宿之具。
寺僧物,陛下物也。
陛下无以此直寺僧,而使三百家受屈。
世宗大笑曰:李晏劫制我耶!
即日免之。
明昌初,为礼部尚书,分诸道府试复经义,设经童科,皆自致美发之。
出为沁南军节度使,告老不从,改昭毅军节度使,且授子仲略泽州刺史以荣之。
时泽潞旱甚,致美擅发仓粟三万石救饿者,因上章,请罪。
章奏而本道提刑弹章亦至。
章宗谓宰相言:提刑职当然,李晏义当然,不之罪也。
仲略字简之,大定二十二年进士,仕至山东路按察使。
道陵爱其俊快,比为脱帽鹘云。
致美自号游仙野人,简之丹源钓徒,有集传于世。
简之之子肯播,字克绍,肯穫,字克守,肯德,字克脩。
卢玑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27—1206 【介绍】: 金临潢人,字正甫。
卢彦伦子。
以荫补阁门祗候,甚受章宗眷遇,累官左宣徽使致仕。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92 【介绍】: 金章宗兄,本名桓笃,亦作欢睹。
工诗,精骑射、书艺及女真大小字。
进瀛王。
卒谥文敬。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90 【介绍】: 金辽阳渤海人,字仲泽。
张浩子。
海陵贞元二年赐进士,特授左补阙。
大定间累官平章政事,封芮国公。
与太尉徒单克宁等同受顾命,立章宗
通敏习事,凡进言必揣帝微意,故言不忤而似忠。
中州集
汝霖字仲泽,辽阳人,家世贵显。父浩,字浩然,以门资仕,扬历中外,遂升端揆,进拜太师,封南阳郡王。五子:仲泽,平章政事、莘国公。汝为,字仲宣,河北东路转运使;汝翼,仕不达,皆进士也。汝方字仲贤,自号丹华老人。汝猷,字仲谋,俱至宣徽使。父子兄弟各有诗传于世。王子端,内翰太师之外孙,其渊源有自云。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29—1205 【介绍】: 金献州交河人,字子静。
幼孤,刻苦读书。
世宗大定七年进士,调河间县主簿,累迁太常博士,为皇太孙(章宗)讲学。
章宗即位,超授礼部郎中。
朝议以流人实边,安仁谏止之。
出为泽州刺史,升汾阳军节度使致仕。
中州集
安仁,字子靖,河间乐寿人。大定七年进士,历礼部员外郎,出守泽州,迁同知河南府事,以汾阳军节度使致仕。子古字道真,父子俱名流也。

人物简介

个人简介
原名寿金,字绶经,号诵芬主人,江苏武进(今常州市)人。
早年读书于江阴南菁书院。
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恩科举人,光绪十六年(1890年)联捷进士,同年五月,著主事,分部学习,授刑部提牢厅主事,总办秋审兼陕西司主稿。
光绪31年(1905年)董康和章宗祥共同翻译了日本的刑法,两人并在修订法律馆提出了《刑律草案稿本》,是中国第一部由国家拟就的现代刑法典,但从未成为正式法律。
辛亥革命后,董康赴日本帝国大学留学,攻读法律。
回国后,历任大理院院长、修订法律馆总裁等职。
1920年8月,任司法总长,1921年12月辞职,复任大理院院长兼代司法总长。
1922年5月,任财政总长兼币制局、盐务署两总裁,旋任考察欧美司法专使出国,1924年回上海,随后在东吴大学(1924年)、上海法科大学(1925年,与章太炎一同被推任为校长)、北京大学(1933年)任职。
1915年参与《第一次刑法修正案》的起草。
多次赴日本考察日本的裁判制度与监狱制度。
除法和法学方面的成就外,董康在古剧、词和版本目录学方面也有重大学术贡献,他的《曲海总目提要》(46卷)被誉为中国所有记载剧本书中最为详细的一部。
胡适称赞董康「是近几十年来搜罗民间文学最有功的人」。
抗战期间,在北平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任职,先后任法院院长、华北司法委员会委员和大理院首席法官职务,1947年在北平东交民巷的一所德国医院病逝。

人物简介

维基
曹汝霖(1877年1月23日—1966年8月4日),字润田,男,上海人,新交通系首领,20世纪初官员之一。
1877年1月23日(清光绪二年十二月初十),曹汝霖生于上海。
幼年入私塾,继往汉阳铁路学堂读书。
1900年留学日本,在日本东京法学院学习,曾参加译书汇编社,亦曾协助法政大学举办「一年速成班」。
1904年归国,任职商部商务司,后被调入外务部,1910年由摄政王载沣提拔为外务部左侍郎。
1913年被袁世凯指派为第一届参议院议员,同年8月任外交部次长。
1915年5月,曹汝霖跟日本交涉二十一条时,因有损害民国主权的严重错失,张勋骂他「曹贼误国」。
1916年2月28日,袁世凯特派曹汝霖兼充外交官领事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长。
4月任交通总长,后兼署外交总长,并任交通银行总理。
1917年1月通过西原龟三向日本兴业等银行借款500万日元,是“西原借款”之一。
7月任段祺瑞内阁交通总长。
1918年3月兼任财政总长,又向日本大宗借款,充作军饷。
1918年秋,不惜丧失山东铁路主权,向日本再次借款。
1919年初任钱能训内阁交通总长。
1919年巴黎和会上,由于部分西方国家与日本事前签署了密约,故此协约国未经中方同意,将属于德国的山东之权益转移给了日本。
凡尔赛条约触发国内不满情绪,引起北京大学生在1919年5月4日到天安门示威之事件。
结果,五四运动正式展开,对民国国运、思想与学术发展有重大影响。
当时,出任交通总长的曹汝霖由于负责把部分权益让予日本,并与货币局总裁陆宗舆及驻日公使章宗祥一同被称为“卖国贼”。
当时其中一句著名口号是“外争主权,内惩国贼”。
五四事件发生时,有学生游行到赵家楼附近,并想抓到被指卖国的曹汝霖,但曹氏躲了起来,并逃离赵家楼。
他们误以为当时在曹宅的章宗祥就是曹汝霖,于是痛打了章氏一顿,并把曹宅烧掉,称为火烧赵家楼事件。
后来,事件演变成大规模的罢课、罢工及罢市。
6月10日,曹、陆、章三人被免职。
北洋政府在群众压力之下,最后正式拒绝在凡尔赛条约签字。
山东问题交由华盛顿会议处理。
此后曹转入实业界,仍任交通银行总经理,中国通商银行总经理,天河煤矿公司总经理,中国实业银行总经理,正丰、井陉正丰煤矿股份公司董事长。
曹在下野后,与段祺瑞多有联络,例如在段祺瑞出任临时执政时,曾受邀到关外邀请张作霖入京。
1920年代,由曹汝霖发起,共有20多人出资,在阜成门内白塔寺沟沿建了一所医院,取名中央医院。
曹汝霖一直担任中央医院的院长、名誉院长等职,经费方面都由他筹措。
(1941年日军接管了协和医院等后,一些名医如钟惠澜、周华康等纷纷被中央医院网罗过来。
医院的妇产科,也在此时创建,由林巧稚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医院由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更名为人民医院,现在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1927年,曹汝霖任张作霖军政府财政委员会委员长。
1936年7月,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
1942年3月,被任命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新民印刷公司董事长。
日本佔领华北后,曾多次要求曹汝霖出任伪政府委员长等官职,曹汝霖坚拒不受。
并多次为被日军拘捕审讯的人作担保,并且无意中保护了重庆国民政府的特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曹汝霖迁居台湾,未几到日本居住到1957年,后又迁到美国。
1966年,曹汝霖在美国底特律逝世,享寿高龄8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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