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多尔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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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清 朝代:清末民国初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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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清(1846年—1917年),字子澄、紫丞,号小恬、梓臣、铁君,自号巴里客,晚号搁笔老人,巴哩克氏,汉姓柏氏,京口驻防蒙古镶白旗人。
清朝官员,进士出身。
工诗。
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出生于江苏镇江。
同治十二年癸酉举人,十三年甲戌(1874)进士。
初任工部主事,先后任职于工部都水司、屯田司、宝源局印等,官至工部郎中;光绪三十年(1904)迁翰林院侍读学士,后任内阁侍读学士;三十四年(1908),为钦差专使往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祭奠喀尔喀扎萨克多罗郡王博尔济吉特氏蕴端多尔济(父桑斋多尔济,庶母生母汉军旗吴氏,嫡母慎靖郡王允禧嫡长女县君爱新觉罗氏,祖父多尔济塞布腾,祖母怡贤亲王胤祥第四女和硕和惠公主(养父雍正帝胤禛)。
宣统二年(1910),派充文职六班大臣。
任职工部期间,与诗友、正蓝旗汉军进士胡俊章成为同事。
延清的诗才最早受到时任江苏学政、工部侍郎的内务府镶黄旗汉军进士宜振的重视,延清初次来京时住在宜振家中,正是在那里与宜振的学生胡俊章相识,延清与胡俊章的表兄正红旗汉军保昌 (同治进士)进士同榜。
光绪元年(1875)至光绪二年(1876)间,与延松岩(内务府正白旗汉军、同治二年(1863年)癸亥恩科进士忠恪公杜氏延茂,阖家殉难于庚子国难)、崇仲蟾(内务府镶黄旗汉军杨佳氏崇光,其父进士宜振)、李钟豫(字毓如,别号了然,编写京剧剧本《龙马姻缘》又名《南安关》)等人组织“七曲诗社”,相互酬唱。
据俞樾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初九给延清的信函,那年春季延清曾托付时就养苏州的友人胡俊章转交给俞樾自己的新作,而俞樾在阅读后欣然回赠延清自己的两卷新诗稿(该信函载《俞樾函札辑证》,2014)。
光绪三十四年(1908),加入都门诗社“著裙吟社”。
收藏印有:锦官堂藏书印,铁君(铁君)。
曾收藏清画家张士保的《太常仙蝶图》(1865)(友正蓝旗汉军进士胡俊章,门生苏州府候补知府胡玉瀛等跋)。
为画家王荫昌的《慕槐仰梧书屋第二图》题跋(户部尚书阎敬铭嘱画,曾国藩题引首,题跋者还有镶白旗满洲景星 (清朝)、易顺鼎、镶黄旗满洲奭良(父词人承龄)等)。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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贻谷(1856年—1926年),亦贻谷,原名吉昌,字蔼人或霭人,乌雅氏,满洲镶黄旗人,清末政治人物。
贻谷乃清末重臣荣禄门下,积极谋划应对义和团运动、戊戌变法、己亥建储。
贻谷亦作媒人,参与慈禧指婚荣禄之女,即溥仪生母。
光绪二十六年,授兵部左侍郎加一级、从一品荣禄大夫。
同年,八国联军入京,追随慈禧太后、光绪帝至西安。
光绪二十八年,授钦差大臣,特加理藩院尚书衔,督办蒙旗垦务。
二十九年,接替孝和睿皇后弟和世泰之曾孙一等承恩侯信恪,任绥远将军,兼钦命督办蒙旗垦务大臣、理藩院尚书衔。
直、晋、秦、陇、长城、河套,凡数千里,皆归贻谷节制,统筹全局,权倾北疆,封疆大吏。
贻谷积极建立垦务局、新式学堂、公司、军队、医院等。
光绪三十年,累升至正一品光禄大夫、建威将军。
光绪三十四年,一品大员贻谷受诬革职,案拖延三年不决。
宣统三年,诏判遣戍川边,因辛亥革命,北返改易州安置。
民国初,旧僚怀其功德,上书总统徐世昌平反,北洋政府予以嘉奖。
民国十五年,逊帝溥仪闻其去世,特颁上谕悼念,入吉林先哲祠(即北京地安门原额勒登保褒忠祠基础上重建)。
贻谷,满洲镶黄旗,原名吉昌,乌雅氏,原籍吉林伊通州。
少年时便才华横溢,族人皆称赞。
光绪元年举人,中举后在兵部任职,因办理海军洋务事宜出力较多,升任员外郎。
光绪十八年中进士,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
光绪二十年四月,散馆,授翰林院编修、功臣馆纂修编修、文渊阁校理、日讲起居注官、少詹事,累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兼新设军务处提调。
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入京,两宫西幸,贻谷追至宣化,流涕入对,随扈西安。
授兵部左侍郎,屡召询时政,直言无隐,上皆嘉纳。
八国联军要求清廷惩处,名单原列有贻谷及其兄盛京副都统晋昌,荣禄求孝钦删去贻谷名。
贻谷兄晋昌抗俄有功,孝钦欲保全之,但因俄人坚持惩处,最后名义上革职遣戍,实则秘密将其发往成都由总督锡良安置,并将其子钟颖升职。
翌年,贻谷扈驾还京,充国史馆副总裁、镶蓝旗蒙古副都统。
受命为首任督办蒙旗垦务大臣。
督垦直、晋、秦、陇、长城、河套等地。
开垦蒙边最早始于山西巡抚张之洞,但遭遇诸多王公大臣反对而放弃。
此次清廷下决心开垦蒙旗土地,特赐贻谷理藩部尚书衔,以节制秦、晋、陇沿边各厅州县。
光绪二十九年,再授绥远城将军兼理藩部尚书衔、钦差垦务大臣,正一品,事权始归一,权倾北疆。
绥远将军一职殊荣本在总督巡抚之上,加钦差大臣和尚书衔亦可节制山西等地巡抚。
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档案:光绪三十年,太后恩赏贻谷祖母御笔匾额、紫檀三镶玉如意、大卷江绸袍褂料等物。
光绪三十二年,恩赏蓝色、驼色、绛色、石青江绸四端,制成一品之衣,赐比三公之服。
三十三年,慈禧太后万寿再恩赏绸缎,谢恩子侄补授郎中。
光绪三十年至三十四年,六次恩赏御笔福寿书法。
贻谷在任钦差垦务大臣七年间,开垦农田,大兴水利,设立垦务局、东路公司,修通长济、永济两渠,疏浚塔布河、五加河等河道。
垦放十多万顷,东西二千馀里。
创设陆军,置枪炮器械,筑营垒,兴警察,立武备陆军学校及中小蒙学校数十所,创立工艺局、妇女工厂。
送学生出国留学,或往北洋学堂肄业,为近代开垦边疆第一人。
因积极开垦,得罪大多蒙古王公贵族,但造福于百姓。
定亲王溥煦次女郡主嫁给蒙古多罗贝勒札那嘎尔迪之子拉苏伦多尔济,则始终支持贻谷开垦。
光绪三十四年,绥远将军任上,贻谷欲参革下属归化城副都统文哲珲侵吞库款,反遭文哲珲先行上奏诬陷其婪赃,孝钦大怒。
大学士军机大臣鹿传霖借机自请严审贻谷。
《荣禄存劄》及清人所著《贻案始末记》可确定鹿传霖、鹿传霖亲戚张曾扬、樊增祥三人与贻谷有宿怨(鹿、张两人分别是张之洞姐夫和侄孙)。
《荣禄存劄》中,贻谷的盟弟岑春煊,曾写信给荣禄,担心贻谷推荐的开垦蒙旗官员,会受到仁和相国王文韶、定兴尚书鹿传霖阻扰,所以向荣禄求助。
光绪三十三年,张曾扬任山西巡抚时,受正一品钦差大臣绥远将军贻谷节制,张不服,遂托病辞官。
另外,清人著《贻案始末记》详细记载樊增祥、贻谷、陈夔龙三人皆曾投靠荣禄门下,因贻谷受宠,樊增祥受冷落而生怨,陈夔龙为两人调停无果。
不久贻案发,鹿、张、樊三人配合定罪贻谷,奏其贪赃两百多万两、巧立公司、败坏边局、蒙民怨恨、擅杀台吉丹丕尔诸罪。
鹿传霖参奏贻谷的罪行远超出当初文哲辉诬陷贻谷的罪状。
孝钦盛怒,褫职,逮京问罪。
贻谷家族和皇室庆亲王奕劻、监国载沣及荣禄家族关系深厚。
贻谷姑父为京剧富连成创始人牛子厚。
北京广德楼戏园曾为贻谷房产,为慈禧唱戏的王瑶卿、俞菊笙、果湘林(郭祥林、果香菱)、杨小楼、田际云皆出入其家,积极为其疏通上层关系。
如,鹿传霖审理此案时,庆亲王为帮助贻谷,奏添贻谷姻亲绍英跟随鹿传霖办理。
贻谷家人运作,通过梨园伶人果湘林、田际云和法部尚书廷杰家人李范氏(画师李菊侪之母)联络上,贻谷子侄又和军机大臣那桐女儿女婿联络上。
廷杰乃那桐亲家,那桐女儿哭求为贻说请。
那桐指使御史瑞贤为贻化险为夷。
其实,那桐本来与贻谷关系就好。
贻谷案发前,《那桐日记》中就记载他与贻蔼人乃友人,数次相聚。
法部尚书廷杰以该案證据不足,没查得贻谷所奏贪款两百万两,只有四万两,发回重审。
贻谷子钟崙(钟志谨)为翻案,亦经吉林将军希元之子世哲生(亦世枢,庆亲王奕劻女婿世梁的亲堂兄,清末世袭侯爵,民国北京著名票友,喜戏曲,曾拜杨小楼为师),将广德楼转赠予伶人果湘林、俞菊笙。
俞菊笙弟子杨小楼乃慈禧、溥仪生母最青睐之伶人。
贻谷家人不断运作,在北京等地散发冤案传单,分发给各地总督,并与报社人士如王国维等联络登报申冤,有贻谷被押时和王国维通信存世。
贻谷家人最后反将鹿传霖手下办理贻谷案的王宪章扳倒处死,押解王宪章赴刑的正是贻谷之子钟崙,钟崙痛呼为其父报仇。
满臣贻谷一方和汉相鹿传霖、张之洞一方相持不下。
军机大臣中,汉人仅居其二,其中鹿传霖因贻谷案、王宪章案而郁郁有退志,已告病假;张之洞亦因病请假。
案件拖延三年,成为清末一大悬案。
贻谷案不仅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有单独全宗,而且在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贻案及垦务档案也是镇馆之宝。
最后,军机大臣鹿传霖病逝,此案才得以了结。
监国载沣欲保全贻谷,便由原来的死罪诏改谴戍新疆,再减轻改戍川边,最后改易州安置。
宣统三年,贻谷遣戍四川前,在保定宴请百官,晚生谭延闿为其送行,行至湖北,因武昌起事,贻谷友直隶总督陈夔龙奏请停止前行,北返,改易州安置,投靠在易州有田产的前大学士徐桐第八子。
贻谷居易州白羊村,效忠前清,十多年务农,拒绝出山为官。
国变后,尝自叹曰:昔姜埰谴戍宣城卫,自号‘宣城老兵’。
民国初,晋边官绅怀恋其功劳美德,旧僚岑春煊上书为其平反。
民国十年,总统徐世昌派绥远都统马福祥查明贻谷被冤,其垦荒治绥有功无过,宜褒扬彰公道,由内务部褒扬。
贻谷为近代开垦边疆第一人,他积极开垦蒙古土地、建立新式学堂、军队、公司、医院等。
北洋政府予以褒奖,总统徐世昌向贻谷颁发了一块“耆英望重”金字匾额。
1926年,宣统帝溥仪早已被冯玉祥逐出紫禁城,在天津闻贻谷去世,贻谷乃其父母曾经媒人,溥仪颁布上谕一道,深悼之。
“谕旨一道:宣统十八年六月十一日,奉上谕驻津办事处代奏,遣戍大员病故,恳恩赐恤一摺,前绥远城将军贻谷,由翰林起家,荐擢卿贰,宣力有年,克勤厥职,前在将军任内,办理垦务,因案遣戍,安置易州,世变迭经,艰贞弥励,兹闻溘逝,悼惜良深,所有任内一切处分,著加恩悉予开复,用示笃念旧臣之至意,钦此!
” 遂葬易州白羊村。
贻谷兄晋昌曾经的部下徐鼐霖在北京建吉林先哲祠,为其题名记:“清封正一品建威将军、绥远将军、蔼人公讳贻谷入吉林先哲祠”。
冯其利在《京郊清墓探寻》里有将军贻谷墓介绍。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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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善焘(1817年10月9日—1861年2月14日),嘉庆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子时-咸丰十一年正月初五日酉时),原名图山,字溥泉。
清朝远支宗室镶白旗第三族奕字辈。
道光八年(1828年)中式戊子科宗室乡试举人。
道光十二年(1832年)壬辰恩科第二甲第六十六名进士出身。
五月,选翰林院庶吉士。
十三年(1833年)四月,散馆,授翰林院编修。
七月,以编修充任日讲起居注官。
八月,升詹事府右春坊右中允,随即转左春坊左中允。
九月,升翰林院侍讲。
充国史馆协修、功臣馆提调官。
十月,帮办翰林院事。
十四年(1834年)八月,以侍讲充甲午科顺天乡试同考官。
十月,转翰林院侍读。
十二月,升国子监祭酒。
十五年(1835年),以祭酒稽查右翼宗学。
充乙未恩科乡试磨勘官,因发生遗漏及未经查询遭交部议处。
十六年(1836年)三月二十二日,以祭酒署理大理寺卿。
九月初七日,擢太仆寺卿。
十七年(1837年)四月二十一日,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九月初八日,会奏受理「福建嘉义县民人谢相以酷押毙命、纵盗加冤等词赴都察院衙门京控案」。
十八年(1838年)三月,派赴西陵查看红桩;随道光帝至先农坛,行礼九推。
四月,以左副都御史充殿试读卷官。
六月,充拔贡朝考覆试阅卷大臣、考试恩监阅卷官、行在前引大臣。
八月二十日,擢任刑部右侍郎。
九月十五日,兼授镶红旗汉军副都统,管理镶红旗汉军新旧营房事务。
十一月十五日,调镶黄旗满洲副都统,管理镶黄旗满洲新旧营房事务。
十二月,暂署步军巡捕五营右翼总兵,兼充崇文门右翼监督。
十九年(1839年)正月二十八日,改授兼步军营右翼总兵,暂署左翼总兵。
二月初四日,调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
三月,奏报:「滇省起运丁酉年、黔省起运戊戌年等铜、铅船只,迄今均未据咨报行抵何处,查本局库贮铜斤只敷本年九月分鼓铸之用,应请敕下沿途各督抚等实力催趱,倘有藉词逗遛、地方官不实力催趱,该督抚即指名严参。
」四月,以疏防「四道口岳谷庄劫案」罚俸一年;充考试试差阅卷大臣。
五月,署正黄旗汉军副都统。
六月,特命协同右侍郎吴其浚督理京省钱法;偕同步军统领宗室奕经、左翼总兵宗室恩桂奏请严禁宛平、昌平交界之妙峰山娘娘庙香会,获准。
七月至九月,派遣盘查圆明园银库、稽查城内七仓、京通十七仓,稽查镶白旗汉军旗务。
九月初三日,卸任右翼总兵,同月卸任右翼监督。
二十年(1840年)正月,暂代内大臣班。
三月,以户部右侍郎署理步军营右翼总兵。
充考试试差阅卷大臣、庚子科会试覆试阅卷官、庚子恩科乡试覆试阅卷官、对引大臣。
四月,因宝泉局铜斤被窃,请将防范不严之大使赓德等人撤职察议,获准。
五月至七月,遵旨查看天坛各坛、太庙、社稷坛树株,并查明锯钐及应除枯枝情形,请工部会同太常寺查明载册详慎办理,获准。
八月,奉派会同兵部尚书裕诚赴盛京履勘估价永陵启运殿、盛京清宁宫凤凰楼工程。
十月,署理镶黄旗护军统领。
十二月十三日,调吏部右侍郎,仍兼署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
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充对引大臣。
二月,奏报户部库存白铅短缺,请旨催促宝泉局铸造钱文。
五月十九日,会同吏部、都察院、大理寺会议具题「福建噶玛兰厅寄居民人林逊雨戳伤林阙身死」案之律例见解及官员处分。
七月二十二日,会同吏部、兵部、都察院、大理寺会议具题「福建台湾县革兵陈金声等轮奸犯奸婢女连招内伤身死」案之律例见解及官员处分。
八月,充崇文门副监督。
九月,以吏部右侍郎兼署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兼署右翼总兵。
十二月,偕同署步军统领宗室恩桂、署左翼总兵麟魁奏言:「畿辅五营枪兵仅一千名,拟将原设之藤牌兵三百八十三名均行裁撤,改为枪兵,并于各营差防兵丁内挑取六百十七名,以足一千之数,合旧额计二千名轮流操演,以资捍卫」,得旨允准施行。
二十二年(1842年)正月,以吏部右侍郎兼署刑部右侍郎。
二月,以吏部右侍郎署理京营左翼总兵,充考试汉缺御史阅卷大臣。
五月,再署理京营左翼总兵。
七月,奉派拣选太常寺赞读官。
十月二十一日,授兼京营右翼总兵。
充覆核朝审、清查内仓大臣。
十二月,实授兼镶红旗护军统领。
二十三年(1843年)四月初三日,转吏部左侍郎,仍兼镶红旗护军统领、右翼总兵;初五日,调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仍兼右翼总兵。
闰七月十六日,授马兰镇总兵兼总管内务府大臣。
九月,偕同宗室永康、宗室载鈖奏报明陵寝十项急修,请旨交本年查勘岁修工程大臣勘估修理。
二十四年(1844年)正月,奏陈皇陵青桩以外官山界内树株被窃之情况。
偕同直隶总督讷尔经额会议〈巡防章程〉四条:「一、官山深僻之处应酌添拨汛,以期周密;一、青桩内外居民应编保甲以戢奸宄;一、营汛获犯应送地方官审办以免滥责;一、官山一带应申明巡查旧制以凭考覈。
」交部议准施行。
七月,因疏忽景陵陈设各物件被老鼠齧伤,遭交部议处。
八月,奉派修理景陵陈设,遭处分降二级留任。
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奏报修缮端悯固伦公主园寝飨堂、移请神牌事宜。
三月二十七日,因病陈请告退总兵职,开缺回旗,四月初一日允准。
六月,因「直隶民人李鉴堂京控案」审办疏失,遭交部议处。
七月,处分刑部失察积压案件历任官员,遭罚俸一年。
二十七年(1847年)八月十九日,赏给副都统衔,充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十二月到任。
咸丰二年(1852年)七月,以参赞大臣兼署乌里雅苏台将军。
八月,奏陈循例拨给科布多饷银事宜。
九月,派员巡查乌里雅苏台所属金矿无偷挖情形。
十一月,与定边左副将军札拉芬泰、参赞大臣车林多尔济共同捐资助饷。
十二月十四日,召回京师当差。
三年(1853年)三月,返抵京师。
五月十七日,授盛京工部侍郎。
先是,盛京刑部主事明禄禀请盛京将军宗室奕兴代奏陈情;盛京刑部侍郎书元则「奏参明禄乖僻妄为、协领塔芬布、佐领恩合父子挟制上司」各一摺,十二月,咸丰帝命刑部尚书柏葰前往盛京偕同善焘审讯。
四年(1854年)正月,盛京刑部侍郎书元再度奏参「协领塔芬布、佐领恩合父子狼狈为奸、将军奕兴曲为袒护」,咸丰帝申明一并交柏葰、善焘审理。
二月,因解任承德县知县延瑞以冤抑难伸等词呈请代奏,善焘将延瑞供词直接咨送军机处,被咸丰帝责怪不知慎密,遭降级留任。
同月,会同柏葰审讯完结定拟具奏,分别将明禄、塔芬布、恩合发遣、奕兴革职交宗人府议处、书元交吏部议处;另奏请于盛京将军衙门设立谳局,被咸丰帝否决。
以盛京工部侍郎充牛马税监督,善焘以军务未蒇、经费浩繁,奏请将现存牛马羡馀全数捐输,获准。
五年(1855年)五月,奉派会同盛京将军英隆监收奉天官庄榖石。
八月初四日,调盛京刑部侍郎。
六年(1856年)七月初八日,调盛京工部侍郎。
九月,奏报盛京宫殿因连日阴雨导致坍塌渗漏、应行修理情形。
十二月初三日,召京,署理正黄旗汉军副都统;次日,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
七年(1857年)正月初八日,署理山海关副都统。
正月十五日,调正白旗满洲副都统。
二月十二日,因病奏请开缺回旗。
咸丰十一年(1861年)正月初五日卒,年六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