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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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继可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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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继可(1534年—1608年),字光父,号又轩,河南开封府许州襄城县人,民籍。
河南甲子乡试第十八名举人。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六十二名进士。
工部观政,初授南陵令,有神君之号。
戊辰(1568年)以治最,征选授四川道试御史,明年实授。
奉命巡按直隶、宣大、提督学校,因陈言边务,指斥和戎之陋,拂当事意,疏虽未行,而时论韪之。
四年(1570年)十一月外迁四川佥事,分巡重庆等处。
丙子(1576年)擢陕西参议,分守庆阳,迁本省副使,兵备定边等处。
随擢山西按察使,再擢湖广右布政使,摄左辖事。
寻擢陕西左布政使,入觐,即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
庚寅(1590年)以内艰归,禫除,以原官起巡抚陕西。
癸巳,升工部右侍郎,上疏请告,不许,时大工烦兴,莅任即奉敕提督工程。
甲午(1594年)再恳恩乞身,始予告归葬二子。
戊戌(1598年)复起,前官仍奉敕提督工程,逾岁,大工告成,蒙恩嘉赉,满考称最,荷金币之赐,荫一子。
工部正卿久缺,会推,公名居末,上特旨简擢,公疏辞不允。
明楼改造,黄河岁修,都城缮筑,舆梁补建,工役烦沓。
逮各告成功,而精竭神耗,两目朦矣,屡疏乞休,具蒙温旨勉留,疏至四十五上,岁乙巳(1605年)始得俞旨赐乘传归里,归则杜门谢客,逾二年而告殂,讣闻,上为轸悼,赠太子少保,遣官治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