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480—1555 【介绍】: 明浙江鄞县人,字安卿,号东洲。屠湖子。正德六年进士。授御史。巡视居庸诸关。武宗遣使捕虎豹,侨力谏不可。累迁至左都御史。卒谥简肃。有《东洲杂稿》、《南雍集》。(⊙》甬上耆旧诗·卷八
维基字安卿中进士以才授御史出巡居庸关时承平日久武备俱废公至周览关险忾然曰此国家之北门也因缮治城堡障隧实军伍火器严举刺诸边将常若临大敌同事多谓公喜事公不为止武庙命公擒生虎使者日数辈公抗疏曰虎恶兽也生致之必撄其爪牙陛下徒取玩一时固不惜民命耶且非万乘所宜近语甚切直事得寝命按江右宁庶人濠蓄异谋既久赇结中外顾独心惮公使所厚镇守毕真赍重装自浙馈之公怒责其使拒不纳至则与抚军孙忠烈公深相结谋先锄其逆党会以忧去嘉靖改元入台首疏请日视朝接群臣亲贤图治诸论列慷慨标持甚峻会与选曹忤出公知保定府阳曰畿辅重地非屠御史往不可耳公至即按治大猾有总兵陈瑾横甚役使郡县公曰国典具在太守固非总兵属吏也不为屈党瑾者遂调公知延平历外至广东布政使俱有廉直名凡入觐者四未尝持一物馈遗留为光禄卿数迁至刑部尚书改左都御史自公执邦宪益以风裁自持凡遣御史出务择其人还台严稽功实不徒应虚文诸御史无敢犯者平居提挈纲维涵蓄细碎至于临大事决大疑屹然岳立苟系国体以身当之无沮色人以赵清献吴文恪二公拟之嘉靖乙卯元日大雾水尽冰占曰灾在大臣是日公感疾不起上痛惜谥赠祭葬甚厚自后欲用都御史辄问曰能似屠侨否其见重乃尔所著诗文若干卷公谥简肃为襄惠公族子俱以进士为御史自尚书改都御史晋宫保东沙张公亦为文定公族父俱以提学历官南京兵部尚书并称名臣亦一时之盛也
屠侨(1480年—1555年),字安卿,号东洲,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正德辛未进士。嘉靖间官至左都御史。弘治十七年甲子科浙江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会试第一百六十六名,二甲七十名进士,授试江西道监察御史。后任贵州道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御史、巡视居庸诸关,当时明武宗遣中官李嵩等人捕虎豹,屠侨力言不可。此后担任云南道御史。正德十六年(1521年)任福建道御史、京畿道御史、保定府知府、福建延平府知府。嘉靖九年(1530年)任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嘉靖十年(1531年)任山东按察使。嘉靖十二年(1533年)任广东右布政使,同年改福建左布政使。嘉靖十五年(1536年)任光禄寺卿、大理寺卿。嘉靖十七年(1538年)任刑部右侍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任刑部左侍郎。次年改南京刑部尚书。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授太子少保、太子太保。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回本部担任刑部尚书。同年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赠少保,谥简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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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应明(1557年—?),字仲卿,号怀溪,直隶徽州府歙县人,民籍,万历丙戌进士。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举人。万历十四年(1586年),登进士第三甲第二百十名。户部观政,授江西安福县知县。万历二十年(1592年)十月,选授户科给事中。二十一年八月升兵科右给事中,巡视京营,二十二年二月升户科左,六月与编修吴道南典试浙江,九月迁工科都给事中。建言国本,二十三年进太常寺少卿。给假奉母归里,数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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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同和(16世纪—17世纪),字志学,浙江湖州府乌程县民籍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人。沈同和是万历五年进士沈季文之子,仪表出众,善诗赋但不擅八股文,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在同乡赵鸣阳协助下中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会试时贿赂礼部官吏,以便和同赵鸣阳考舍联号,首场七篇除了一份抄录坊刻外,其他都由鸣阳代笔。会试放榜后沈同和中会元,而赵鸣阳排行第六,京师士子于是哗然,在考官吴道南检举下朝廷下诏礼部覆试,出题《贤君必恭俭礼下》不懂回答;有人称他能诗,明神宗亲自覆试时说:「国家以八股取士,未尝用诗,仍令覆试,以士憎兹。」命令他即场赋梅花诗一百首,意欲赦免他,可是他一天也不能成篇,结果他被发配边疆,鸣阳也被除名。有歌谣描述此事:「丙辰会录,断么绝六。」后来沈同和遇赦,隐居昆山周庄镇中,与与浔阳湾的陶唐谏友好,有诗云:「昨夜灯前曾有约,今朝移艇渡溪来。」妓女穆素徽受四方名士欢迎,他和穆素徽匿藏在张家浜;不喜欢他的人写下《西楼记传奇》,所称「池三公子」就是指他。西楼遗址于嘉庆初年尚存,穆素徽葬于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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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炳(1563年—1624年),字从墅,别号戴源,直隶真定府赵州宁晋县人。封君刘渤(号百川)之仲子,生而慷慨有大志。万历二十二年(1591年)甲午举顺天乡试六十六名,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成进士,任山东聊城县知县。聊城地当南北要冲,供帐一切取办里户,公叹曰:「民何堪此!」用岁赋金置供具。当时朝廷税使四出,搜刮无状。刘文炳调笑之,钱谷羡余悉抵榷缗,民乃安堵。以治行第一报政,授礼部主事。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考选户科给事中,诸所建白,皆纲维大体。曾荐直臣邹元标,尤众正系心,故明纪特录之。会同官某簠簋不饰被劾,有党之者申救,刘文炳力疏驳之,竟罢去,朝议慊然。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刘文炳因母亲丁薛太孺人丧,丁忧去职。守丧期满,补工科给事中,时权臣夤缘表里为奸者甚众,公先后各按事纠之,众咸祈服。梃击案中,宦官庞保、刘咸等涉案,连及郑贵妃,刘文炳疏请本犯伏诛,国本赖以善全。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任浙江乡试正考官。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沈同和案发,刘文炳上疏论主考官吴道南欺罔,言辞激烈,谪贵州都事。天启三年京察,罹察处归里。居家日以觞咏自娱,而忧国愤时之心恒不能遣,渐至成疾。泰昌元年(1620年),光宗起升刘文炳为尚宝司丞,赴都有期,一病不起而卒。
人物简介
【生卒】:?—1628 【介绍】: 明浙江德清人,徙居京师,字中涵。万历十一年进士。屡迁国子祭酒,请告家居,久不出。四十一年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独相七年,无所匡正。以参与封郑贵妃、举李可灼进红丸,遭廷臣弹劾。天启初进中极殿大学士。去职。维基
方从哲(?—1628年),字中涵,直隶大兴县(今北京市)人,锦衣卫籍,祖籍浙江德清县,万历癸未进士,仕至内阁首辅。万历十一年(1583年)登癸未科进士,曾官国子监司业、祭酒,请罢矿税。得罪司礼监秉笔太监田义,放归。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叶向高举荐方从哲出任礼部右侍郎。同年九月,与吴道南同加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多次上书言事,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号后金国汗,建元天命。方从哲疏请曰:“今缺饷至于数月,诸军饥不得食,寒不得衣。……宜速发内帑数十万,先尽该镇,次及九边,用以抒燃眉之忧。”但神宗不纳。从哲独相七年,虽然不乏上疏力言国事,但往往只著重于名义上的争取,实将顺从皇帝的意思,终庸庸无所匡救。光宗时,方从哲任内阁首辅,将李可灼带进宫内任鸿胪寺丞,进呈红丸,皇帝吃了一丸之后,直呼“忠臣!忠臣!”下午三时复进一丸,九月一日五更时暴毙,在位仅二十九天。这是明朝著名的红丸案。礼部尚书孙慎行声讨方从哲与李可灼。方从哲为了脱罪,说「李可灼没有罪,给皇帝治病就该赏银。」定调为「进药不效,但亦臣爱君之意」。泰昌元年(1620年)十一月三、二十日,连续两次上书乞休。熹宗慰留之。十二月二十八日,批准。李可灼发戍边疆。天启年间,徐大化请起从哲,但从哲不出。崇祯元年(1628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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