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孙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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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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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价(1532年—?
),字士重,号玉吾,湖广襄阳府宜城县人,军籍。
同进士出身。
胡价为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湖广乡试第十四名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三十二名,三甲九十六名进士。
初授浙江临海县知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任顺天府固安县知县,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选授礼科给事中,三年闰六月复除原职,四年五月升兵科右,再升工科左,五年四月升刑科都,六年五月升河南布政司右参政,七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升大理寺右少卿。
万历五年(1577年)二月起补大理寺左少卿,闰八月升南京光禄寺卿,六年二月升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八年闰四月升左佥都御史,晋左副都御史,十年七月迁刑部右侍郎。
张居正死后,十一年四月因生员吴仕期致死一案被南京湖广道御史孙维城弹劾,令回籍听勘。
《宜城县志》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