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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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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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修恕(?
年—1840年),字浑初,又字浑夫,号森圃。
江西省南昌府新建县(今属南昌市)人。
嘉庆三年(1798年)壬戌科江西乡试第一百十六名举人。
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同进士出身。
选翰林院庶吉士。
九年(1804年),加入消寒诗社。
十年(1805年)四月散馆,授翰林院检讨。
充国史馆协修官、功臣馆纂修官。
十二年(1807年),充任丁卯顺天乡试同考官。
十六年(1811年),充辛未科会试同考官。
十七年(1812年),考选都察院山西道监察御史。
十八年(1813年),四月,奏请「釐刑狱以省拖累」,嘉庆帝上谕:「所奏深合事理。
国家明刑弼教,意本期于无刑,有罪者不容轻纵,无罪者尤不可株连。
刑部虽总理谳狱,然案情较重、罪名大小,办理自有等差。
近日五城及步军统领衙门于寻常讼案罪止杖笞以下者,往往不察事理,概以送部了事,以致刑部现审之案日积日多,不能速为断结,迨至逐案审理,其事甚细,而到案之人久羁缧绁,隶徒中饱,赀产荡然。
又或查拿案犯,不辨真伪,辄请交部严鞫,及讯明无辜被累,而正犯转得远飏,纷纷株系,桎梏相望,皆足上干天和。
著刑部详查定例并酌定条款,凡轻罪细故、可由五城及步军统领衙门审结者,俱令自行拟结;其应送部而不送部者,固当照例参处,如不应送部而率意送部者,刑部将原案駮回并将该衙门题奏请旨。
至于刑部收禁人犯,尤当审度案情,其问徒以下轻罪人犯、以及干连待质之人,例应取保候审,今往往一概收禁,以致囹圄积滞、疾病颠连,甚或遭瘐毙之惨。
据该御史奏称本年正月以来,狱犯患病及病故者已数十起,殊堪悯恻。
著刑部查明现在监禁人犯,此内凡轻罪及传案待质者,立即清理省释,毋稍稽滞。
嗣后该堂官并随时查察,如司员等有滥传收禁者,均予参处;其内外问刑衙门引用律例,前曾有旨,不得用虽但字样、抑扬其词,今或以他字代用,仍复何所区别,著再行申禁。
断案总当援引正条,如本有专律,不得改引他条,意为重轻,文致人罪。
又该御史奏请饬令刑部于承审本司之外勿另行派审一条,谳狱之道,本当专其责成,即如刑部为执法之官,朕于一切案件皆交该部审拟;遇有案情重大者,特派大学士九卿或军机大臣会审,亦非事所恒有。
今刑部于签分各司之案,多派员会审,殊非覈实之法。
嗣后除实有疑难重案,仍准遴派干员会审外,其寻常案件总责令承办之司细心推鞫,俾令各举其职,以杜诿卸。
该堂官其加意整饬,钦恤惟刑,用协咸中
」八月,转京畿道监察御史。
十九年(1814年),正月,针对癸酉之变善后事宜奏请「严禁妄拿无辜」,上谕:「所奏甚是,此次办理叛案,其从贼逆党必当悉数捕诛,不容一名漏网。
但岂得因此株累查拿,扰及良善?
近日审讯各处查缉送部之人,多有妄报邀功、挟仇诬陷者,虽审明后即予昭雪,而其人羁禁囹圄,室家播弃,赀产荡然,且有因以瘐毙者。
似此妄行罗织,心实不忍,良民何辜,遭此苛政,其可以消沴戾而召祥和。
现在必应查拿之犯,俱经刑部将年貌住址根究明确,开单饬交京畿及各省按名踹缉,务获究办。
此外如再有妄拿无辜诱供刑逼、以及仇扳捏控者,审明俱按律坐诬治罪,庶矜慎刑狱,除莠安良,以靖人心而迓昊贶。
」后擢都察院兵科给事中。
冬季充巡城给事中巡视东仓、东城,罢黜奸猾吏员,铲除盗匪。
二十二年(1817年),擢刑科掌印给事中。
六月,弹劾直隶总督方受畴迟延不审理赵师氏呈控案件,奏请究查。
外授广东惠潮嘉兵备道,剿戮匪徒,抚平械斗,收缴民间鸟枪,训练州县壮丁,设置义学,整理韩山书院,改善风气。
二年(1822年),充任壬午科广东乡试提调官。
三年(1823年),四月,以惠潮嘉道署理肇罗道,兼摄肇庆府事务,平反罗定州冤狱。
五年(1825年),与肇庆府知府屠英、高要县知县韩际飞等重修《高要县志》。
迁广东督粮道,督办筑堤,亲自捐资,两次署理盐运使。
随后以督粮道护理广东布政使印务。
稽查严密,禁除若干积弊。
充任乙酉科广东乡试提调官。
受两广总督阮元委托总理辑纂刊刻《皇清经解》,并作序文。
七年(1827年),俸满离任,赴吏部引见。
十年(1830年),四月二十二日,升授湖南按察使,护理布政使印务。
清廉平易不苛徵。
十一月二十九日,调任山西按察使。
十二年(1832年),九月初一日,调任安徽按察使。
九月初四日,因山西按察使任内未能审明阳曲县知县「李联蒙藉案索赃案」案情,上谕与山西巡抚阿勒清阿、布政使邱鸣泰、冀宁道王志瀜、太原府知府王世绂等相关官员一同发交吏部议处,遭降三级调用,以从四品候补。
闰九月,又因湖南按察使任内「失察逆猺滋事」,追加处分于补官时再降二级留任。
怡然面对,请假归乡,县志称之「德让君子之遗风」。
十九年(1839年),补授贵州思南府知府。
清理积案,制造纺车,教导人民纺织,半年内街巷充斥纺织声。
主修《思南府续志》。
不久后卒于任上。
二十年(1840年),九月与充任贵州学政的次子夏廷矩相聚。
冬季卒于任上。
为人端正严谨,喜好洒脱的气节,旁人有过失就当面指摘,因此时有龃龉不合,然而心地仁慈温和,见善必为,怜悯丧家,乐于施与,死后受各处任官地的百姓追慕。

人物简介

全台诗
许梦青(1870~1904),字炳如,又字荆石、荫亭,泮名梦青,号剑渔,又号云客、冰如、高阳酒徒,清鹿港邑庠生。
咸中,亦邑庠生,以能文著。
祖母贺太安人,以节孝旌于朝,奉诏入祀彰化节孝祠。
  梦青生有奇才,子史百家,过眼成诵,文思敏捷,下笔立就,乡先辈皆以大器目之。
光绪17年(1891)春,梦青二十二岁,以前茅拔府县试,名声赫赫,震于一时,乡里多以为荣。
梦青为人傲然不拘,尤富正气,喜抱不平。
以身逢乱世,欲挽狂澜,因自号「高阳酒徒」,盖欲效郦生之匡乱世。
光绪二十一年(1895)闻割台之议成,悲愤慷慨,号泣三日。
乃联络生员,共谋抗日,并上书唐景崧,请领兵驻防。
七月初,日军攻彰化,随练勇赴八卦山抗拒,惜寡不敌众,奔回鹿港,拟再举事,不幸其弟猝逝,伤心至极,无心与事。
八月末,日军攻取台南,刘永福亦西渡,知大势已去,从此寄情诗酒,不问世事。
其间家庭又连遭四次亲丧,形单影只,身世萧条,壮志未酬,满怀悲愤,乃更加潜心诗文,以舒胸中块磊,耽身醉酒,藉忘忧伤。
每当大醉,或歌或哭;梦中醉后,时发悲歌。
或醉卧庙阶,旦醒始回;或闭户孤吟,三日不出。
以奔放绝足之才,为自由不羁之行,遂一转而为跌荡诗人、浪漫文士,愤世嫉俗,终至抑郁成疾而病逝,享年仅三十五岁。
  梦青历尽人世沧桑,半生苦况,尽托于诗,诸家早有评论。
洪弃生评曰:「诗思空灵,才致活泼,不事劖削,自臻雅妙。
」王竹修评曰:「凡咏物、怀人、哀时、感事,无不蕴蓄精微,淋漓尽致,恺恻沉痛,情见乎词,盖欲藉此以抒胸中牢骚,非特扬风扢雅已也。
」施梅樵评曰:「悲壮淋漓,激昂慷慨,非俗手所可望其肩背。
」杨云萍评曰:「抱俊异之才,丁家国之痛,长吉不寿,其境过悲,然诗作却时露清新之气。
」许常安评曰:「虽时有浪漫自由、清狂、豪放之作风,然其实质,乃具有严肃、悽凉、写实之社会骨格,故其诗多为心底之声,时代之反映。
」梦青诗悲壮淋漓,激昂慷慨,与洪弃生、施梅樵并为弃地遗民精神之典型代表。
  梦青诗作生前未曾整理出版。
今存者惟有幼年时期所作之《听竹山房诗稿》、《梦青堂诗稿》,及少年时期所作之《鸣剑斋诗草》之一部分。
青年时期所作之《听花山房诗集》近八百首已佚。
1916年《台湾文艺丛志》曾刊出《鸣剑斋遗草》之一部分。
1960年裔孙许常安辑为《鸣剑斋遗草》,由高雄大友书局出版。
以下即据许常安辑本移录,删去联句、断句,共计477题1063首。
许常安辑本虽精校再三,仍有一些脱误,兹覆核《台湾文艺丛志》,详加校正。
又许本书末附录有勘误表,凡该表已标出的误字,均直接据以改正,不再附注说明。
(吴福助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