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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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在汉为侯国,属桂阳郡。《汉书·王子侯表》有阳山节侯宗,初元元年三月以长沙孝王子封。《后汉书》「桂阳郡」下无阳山,应劭谓阴山即阳山。师古辨其非,以为前汉自有阴山,不应云是阳山所改。至《晋书》,则始兴郡下有阳山县。旧县志皆云东汉省阳山,至晋复旧。予谓不然。汉之阳山当在岭北,吴之阳山始在岭南耳。《水经注》云:「洭水又东南入阳山县。」又云:「县故含洭县之桃乡,孙皓分立为县。」此岭南之阳山也。又云:「洣水出茶陵县上乡,西北过其县西,又西北过攸县南,又西北过阴山县南。」注云:「县本阳山县,县东北犹有阳山故城,即长沙孝王子宗之邑。言其势王,故堑山堙谷,改曰阴山县。」此岭北之阳山也。阳山既改为阴山,故孙氏复分桃乡为阳山县。应氏之说未为无据。《宋书》亦曰「阳山,汉旧县,后汉改曰阴山」,惜言之不详,致后人论驳。若云「后汉省阴山,以阳山为阴山县」,则二县兴废尤觉明显。至于宋之阳山,仍非汉之侯国。其曰「汉旧县」,亦失考正。茶陵在今阳山北近千里,攸县又在茶陵西北,阴山又在攸县西北。南北径庭,何啻霄壤!故以宋阳山为汉县旧名则可,谓为旧地则不可。《宋书》不知阳山即是孙皓时所立,而疑为晋后立。时代之未晰,其莫辨南北固宜。至《文献通考》,则云:「阳山县,晋重置在洭水南。」不言吴而言晋,误同《宋书》。然曰「重置在洭水南」,则前此固不在洭水南矣。今阳山地西接连州,东接英德,北界临武、宜章、乳源,南界怀集、清远,而自《水经》考之,则当上接四会、下达含洭。今之四会亦移而南,非《水经》之四会,而《广东舆图》犹以洭水入其境内,宜其纠纷凌杂、不可解也。至吴、晋时之阳山,亦是渐迁而东。郦氏注云:「洭水又东南入阳山县,又南径县故城,又径阳山县南。」首云「阳山县」者,阳山界也;次曰「县故城」者,阳山故城也;末云「阳山县南」者,阳山治也。仪徵项絪新刻《水经注》,以「故城」为含洭故城,得无谬耶?若县治,自唐时已移水北,亦非吴、晋之旧,详见《元和郡县志》。
一山改阴阳,南北移墨食。
既定阳山南,阴山自宜北。
莫将吴后城,漫认汉时国。
七年不见董参军,孤儿突兀来叩门。
三尺五尺孤儿身,唤我作叔揖拜殷。
问之哽咽泪沾巾,忍痛细听孤儿云。
太岁在丑父使秦,于役客死秦无人。
浮汉曲溯淮之滨,八口尚滞漳江漘。
狼狈买舟北向奔,伏戎于奴胠箧䞿。
寡母有翁官虎贲,老病编户高唐氓。
母寡可依托饔飧,旗籍却注双雏鹓。
老仆担儿若荷薪,乞食苟活归我昆。
戚䣊死亡无六亲,族祖带甲老益贫。
两孤倚托历冬春,兵粮养育朝廷恩。
国书有学业颇勤,每怀旅衬潜悲辛,欲返无力哀鲜民。
我闻恻恻泣且颦,解衣裹儿肌骨温,秉烛作书缄素鳞。
飞达漕府杨公辕,公抱道德依于仁。
逾月报书一一言,遣吏觅棺棺故存。
载以粮艘妥游魂,远涉勿虑蛟龙吞,反覆诵之颜色欣。
八月秋涛捲高旻,舳舻截漕停析津。
百缗再为谋舟轮,由通达涿工力均。
合葬为启前妻坟,土花蚀骨窾木湮。
易柩敛藏重沐薰,孤儿泣血皇天闻。
君名法熹名宦孙,厥祖弘毅令奉新。
杀贼捍患祭法尊,不及百年事渐沦。
王公兴吾时我藩,我为言之达九阍。
朝命既下俎豆馚,君及陪祀受脤膰。
君云隐愿幸克申,此外官职安足论。
言犹在耳迹已陈,哭君有词连类因。
友于我殡义可循,九原可作知我真。
翰林出华亭,旬宣好风采。
覆物布阳和,千里春云蔼。
天边奏迦陵,旌旗迎少宰王宗之少宰兴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