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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秦桧(共 2 首) 五绝 1其他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90—1155 【介绍】: 宋江宁人,字会之。徽宗政和五年进士,又中词学兼茂科。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后为金主弟挞懒信用。高宗建炎四年,被金纵归,诈称杀死监守士兵,夺船而回。绍兴元年擢参知政事,寻拜相。次年被劾落职,八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贬窜张浚、赵鼎,收韩世忠、岳飞、张俊三大将兵权,并杀岳飞。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与高宗共持议和,阻止恢复。向金纳币称臣,订立“绍兴和议”。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卒赠申王,谥忠献。宁宗开禧二年追夺王爵,改谥谬丑。
全宋诗
秦桧(一○九○~一一五五),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进士,又中词学兼茂科。钦宗靖康间,累迁御史中丞。从徽、钦二帝至金。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返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八)。绍兴元年(一一三一)除参知政事。二年罢,提举江州太平观。八年复相。为相凡十九年,力主和议,诎主战臣僚。二十五年卒,年六十六,赠申王,谥忠献。宁宗时追夺王爵,改谥谬丑,又谥谬狠。《宋史》卷四七三有传。
全宋文·卷三九八三
秦桧(一○九○——一一五五),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登政和五年进士第,补密州教授。继中词学兼茂科,历太学学正。靖康中,拜殿中侍御史,迁左司谏,除御史中丞,反对割地弭兵。随二帝北迁,建炎四年逃归,拜礼部尚书,改主和议。绍兴元年二月除参知政事,八月拜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二年八月罢相。八年再拜右仆射,十一年加左仆射,十二年加太师。再专国政凡十八年,主持议和投降,结纳死党,斥逐异己,杀岳飞,窜张浚、赵鼎,屡兴大狱,士大夫死于其手者甚多。二十五年卒,年六十六。赠申王,谥忠献。宁宗时追夺王爵,改谥「谬丑」。《宋史》卷四七三有传。
五言绝句
高贤邈已远,凛凛生气存。
韩范不时有,此心谁与论(清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卷九)

宋 · 秦桧
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猴孙王
⑴ 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二○ 《山堂肆考》:宋秦桧微时为童子师,仰束脩自给,故有诗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