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乃适时之用,象惟见意之筌。
当制器而何本,实尚象以为先。
审彼规模,虽因民而利也;
取诸法则,必设卦而观焉。
究大《易》之指归,见上古之仁圣。
备其器,则所以足用;
存乎象,则不失其正。
制皆有度,为后世之准绳;
用各从人,遂群生之情性。
当其备物之始,立意之端,茹毛血者悯疾伤之易及,居巢穴者嗟燥湿之未安。
我乃臼杵授时,《小过》之文是则;
栋宇易俗,《大壮》之法可观。
其用不穷,触类而长。
鼎鼐稽火风之义,衣裳著乾坤之象。
弧矢之作,遇其《暌》而必施;
舟楫之功,取诸《涣》而有往。
由是朴斲之姿日益,陶镕之质星陈。
施于田畴,则兆民所赖;
设于礼乐,则百代相因。
创自三皇,诚利济而可久;
体诸八物,故制作而有伦。
然则器之未兴也,民愚而俗弊;
器之既兴也,人滋而事济。
终成乎百代之利,勿谓乎一时之制。
登降有数,取资于大衍之中;
追琢其章,观理于六爻之际。
异哉,有生于无,不其然乎!
朴未散而器象一致,朴既散而器象万殊。
有方有圆,俄成形于梓匠;
无小无大,咸得意于羲图。
于以见制器之方,于以见尚象之义。
必审有益之象,岂陈虚设之器。
故曰,圣人立成器,以为天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