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养老宴诗 明 · 李贤辅
七言律诗
己卯秋。设养老宴于任府。搜访境内年八十以上老。自士族至贱隶。无问男女。苟准齿者咸与焉。多至数百人。时余之双亲。在花之邻县。距半日程。年且八旬。轲书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当此佳辰。开设宴席。聚宾客娱乡老。而不先吾亲。情与事岂得欤。因邀共参。分作内外厅。皆以吾老作主。大张供具。极尽欢欣。观者称美。予亦自多焉。盖仕宦而至将相。享列鼎。荣养其亲者。世岂无之。作宰邻邑。聚会乡老。奉两亲同欢如予者。宜未多得。予亦不识此后能更作此会否。一喜一惧之怀。自然生于欢感之馀。遂成四韵诗。示座中求和。因以为他日永留之资焉。
岁稔时清九月天,公堂开宴会高年。
霜髯雪鬓扶携处,赤叶黄花烂熳边。
位设尊卑酬酢遍,厅分内外管弦连。
樽前䌽戏人休怪,太守双亲亦在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