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车复元刺客韵 其三 豫让(戊戌) 明 · 李海寿
七言律诗
捐生非为一孤儿,判得鱼熊委质时。
涂厕伏桥心自苦,漆身吞炭死堪悲。
二心竟(一作要)使人臣愧,相感端由国士知。
侠气肯为荆聂伍,清风应与伯夷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