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戊寅年间。金河西年甫九岁。文名大振。服斋奇先生行到长城。招见之。赠笔一枝。河西以木为匣。书其面曰。服斋先生所赠。因以为箧笥之珍。河西卒后。其子从虎能遵父志。虽遭乱流离。行装荡然。而犹保此笔。从虎死。又传至于从虎之子南重。河西以童稚之时。而能慕其人而爱其物。殁身不衰。又使其子孙守而不失。今至九十年之久。人事屡变。而当时故物。宛然如昨。亦斯文之一奇事也。因感其事而赋之 明 · 吴亿龄
五言律诗
物固因人重,诚应以类推。
方知双赵璧,莫敌一毛锥。
授受非无意,流传本不期。
百年衣钵在,何恨未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