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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政更新诏书正告讦之罪因得小诗十首
①
其三
(1156年)
南宋 ·
韩元吉
七言绝句
① 原按:《通鉴续编》:绍兴二十五年十月,秦桧死,黜桧姻党。十一月,释赵汾及李孟坚、王之奇等自便。十二月,复张浚、胡寅、张九成等二十九人官;徙李光、胡铨于近州。二十六年正月,追复赵鼎、郑刚中等官。此诗所谓十年言路皆支党,雷州司户却生回,卫公精爽故依然,皆记其事。谨附识。
圣朝遂失诛元载,公议犹能去霍山。
落胆徒闻温御史,不知睿意在群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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