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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景贤还书韵二首
①
其一
金末元初 ·
耶律楚材
七言律诗
① 案:此诗与下一首外道李浩求归再用韵示景贤应作于同时,即公元一二三三年。
居士今年又出关,琴书真味伴予闲。
𥳑成草略初无意,语阙择治误犯颜。
漆水自惭贻口实,龙冈却得破诗悭。
衰翁幸乞赎前过,一炷清香论八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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