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冤记曰:宋东海徐某甲。前妻许氏。生一国。名铁臼。而许氏亡。甲改娶陈氏。陈氏凶虐。志灭铁臼。生一男。名铁杵。欲以杵捣铁臼也。于是捶打铁臼。饥不给食。寒不加絮。铁臼竟以冻饿被杖死。时年十六。亡后旬馀。鬼忽还家。日日骂詈。时复歌云云云。声甚伤切。自是自悼不得长成也。于时铁杵六岁。鬼屡打之。月馀而死。
桃李花。严霜落奈何。
桃李子。严霜早落已
⑴ 还冤记作已落。○还冤记。法苑珠林七十五引怨魂志。《诗纪外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