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原按:此诗系佃守颍州时作。第二首自注云:今岁闰月,两见中秋。以《哲宗纪》考之,则元祐六年也。是年佃初补外,故诗中多寄托语。
牡丹犹自欲推先,传语诸花莫恨偏。
泪眼始看金谷坠,指环寻伴玉箫圆
此身那复思前事,半面犹应记往年。
毕竟得归归甚处,玉楼深在九重天。
⑴ 自注:玉萧,韦仆射妾。后再生侍韦,其留别玉环隐然在指。见《云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