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书·乐志》曰:“景龙三年,亲祀昊天上帝,降神用《豫和》,皇帝行用《太和》,登歌用《肃和》,迎俎用《雍和》,酌献用《福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武舞作用《凯安》。”
天之历数归睿唐,顾惟菲德钦昊苍。
撰吉日兮表殷荐,冀神鉴兮降闿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