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书·乐志》曰:“高宗永徽已后,续造《享太庙乐章》,献太宗用《崇德》之舞,高宗用《钧天》之舞,中宗用《太和》之舞,睿宗用《景云》之舞,皇祖宣皇帝用《光大》之舞。旧乐章宣元二宫同用《长发》,其词亦同。开元十年,始别造词,而宣帝更用《光大》云。”
广乐既备,嘉荐既新。
述先惟德,孝飨惟亲。
七献具举,五齐毕陈。
锡兹祚福,于万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