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书·乐志》曰:“开元十一年,祀昊天于圜丘,降神用《豫和》,六变,辞同。皇帝行用《太和》。登歌、奠玉帛用《肃和》。迎俎用《雍和》,皇帝酌献天神、酌献配座、饮福酒并用《寿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武舞用《凯安》,礼毕送神用《豫和》,皇帝还大次用《太和》。”
六成既阕,三荐云终。
神心具醉,圣敬愈崇。
受釐皇邸,回跸帷宫。
穰穰之福,永永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