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此首,《艺文类聚》卷九五《兽部下·犀》、《太平御览》卷八九○《兽部二·犀》皆引万震《南州异物志》。
世称鸡骇之犀。闻之父常侍曰,犀之美者有光,鸡见影而惊,故曰骇鸡。有以此钩见遗者,乃为之铭。(《艺文类聚》九十五,《御览》八百九十)
于惟玄犀⑴,处自林麓。
食惟棘刺⑵,体兼五肉。
或有神异,表灵以角⑶。
含精吐烈,望若华烛⑷。
置之荒野,禽兽莫触。
⑴ 于惟,《太平御览》卷八九○作“兽曰”。
⑵ 棘刺,《艺文类聚》卷九五、《太平御览》卷八九○皆同,清曾钊辑杨孚《异物志》伍崇曜跋作“荆棘”。
⑶ 灵,《艺文类聚》卷九五同,《太平御览》卷八九○作“露”,清曾钊辑杨孚《异物志》伍崇曜跋作“异”。
⑷ 若,《艺文类聚》卷九五同,《太平御览》卷八九○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