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南宋兰亭砚(乾隆己亥)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永和九岁禊,景定五年春
举古非徒漫,获今有宿因。
鬼工泯刻迹,绘事善传神。
深入墨池锈,犹疑曲水滨。
⑴ 砚面右方下镌此五字盖宋理宗时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