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汉书》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师丹列传·何武〉~348~
何武字君公,蜀郡郫县人也。……为刺史五岁,入为丞相司直,丞相薛宣敬重之。出为清河太守,数岁,坐郡中被灾害什四以上免。久之,大司马曲阳侯王根荐武,徵为谏大夫。迁兖州刺史,入为司隶校尉,徙京兆尹。……武为人仁厚,好进士,称人之善。为楚内史厚两龚,在沛郡厚两唐,及为公卿,荐之朝廷。此人显于世者,何侯力也,世以此多焉。然疾朋党,问文吏必于儒者,问儒者必于文吏,以相参检。欲除吏,先为科例以防请托。其所居亦无赫赫名,去后常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