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涂墨敕


《新唐书》卷四十七〈百官志二·门下省〉
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课。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駮正违失。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季终,奏駮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三司详决失中,则裁其轻重。发驿遣使,则与侍郎审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行艺,非其人,则白侍中而更焉。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
《新唐书》卷四十五〈选举志下〉~76~
中宗时,韦后及太平、安乐公主等用事,于侧门降墨敕斜封授官,号「斜封官」,凡数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