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安用毛锥


《旧五代史》卷一百七〈汉书九·列传四·史弘肇〉~405~
周太祖有镇邺之命,弘肇欲其兼领机枢之任,苏逢吉异其议,弘肇忿之。翌日,因窦贞固饮会,贵臣悉集,弘肇厉色举爵属周太祖曰:「昨晨廷论,一何同异!今日与弟饮此。」杨邠、苏逢吉亦举大爵曰:「此国家之事也,何足介意!」俱饮釂。弘肇又厉声言曰:「安朝廷,定祸乱,直须长枪大剑,至如毛锥子,焉足用哉!」三司使王章曰:「虽有长枪大剑,若无毛锥子,赡军财赋,自何而集?」弘肇默然,少顷而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