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
《国语辞典》:平反  拼音:píng fān
推翻错判,洗雪冤情。《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每行京兆尹事,多所平反罪人。」《清史稿。卷二七三。郎廷佐列传》:「擢江西赣州知府,平反冤狱,居官有声。」

根据历代诗词可找到字在平反一词中读声的确凿證据118例,同时可找到读声的證据1例,显然读远少于读,故此建议作诗时字在平反一词中作用。具体如下:

例證:
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