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和秉耒荆山,耕获玉璞,喜曰:「天降异物,非贱者有。
盍归主君,为国镇守」?
占协龟筮,谋洽妻孥。
宿舂撰目,脂辖问涂。
百里一饱,十舍一休。
前持后负,雉门是求,以献厉王
王使玉尹相之,曰:「石也。
饰伪罔上,罪死莫赎」。
执畀狱士,刖其左足。
厉弃群臣,武临江汉。
储锐再献,右趾亦断。
步趋废矣,志念匮矣,坐胥毙矣,无复恃矣。
文王承序,政令从新。
抱璞哀号,越三夕晨,泪尽血续,目枯如焚。
王闻而反之,曰:「国中刖者众,子独过悲,何也?
且先君重于剖石,轻于刑人。
吾其不然,试为子辨」。
于是追师理璞,潜宝遂出。
既磨既砻,名以和氏之璧。
命有司赏宜,亟赐衣帻,拜爵秩,颁金币,授田宅。
和匍伏辞避,不敢即也,因进说曰:「玉居山则木润,居水则流方,浮青气,吐紫光。
天性自然,不可掩藏。
必其呈露,寸短尺长。
黑如纯漆,白同猪肪,鸡冠拟赤,烝栗比黄。
然后能色题琼瑶,器题圭璋。
何用目之不详哉?
凡今众臣,侍列中外,才伸于用,理不得晦。
虽时有就琢,尚隐石者多。
倍勤主君以研虑,将取之如拾块。
臣又有请焉。
我先熊绎,受封荆蛮,至鼢冒十六叶。
民顺神听,基本已固。
乾阳之气,在玉为具,刀错可攻,弃之弗顾。
武王雄心,厌处南藩,连兵侵随,巧图自尊。
郧绞州蓼,奋起如云。
亦又失剖,幸乃得存。
主君都郢,猎申俘蔡,殪息与邓,楚邦始大。
美矣斯璞,发见符彩。
臣实刑馀,敢逃锡赉。
事贵明验,赏非所爱」。
和罢归荆,父老叹曰:「卞子舍屦求踊,忠甚效而计则违矣」。
石有韬玉,人有蓄奇。
善价少谐,韫椟莫窥。
售者但已,韫者未亏。
高士耻于自鬻,如彼又焉知之?
⑴ 记卞和事者五家。《韩非子》谓初献厉王,厉薨,献武王,武薨,献文王。韩战国公子,言近事可信。《十二国史》唐人所集,亦因韩书也:鼢冒死,其弟熊通弑鼢冒之子而代立,是为武王。《史记》诸书皆不名鼢冒为厉王,然楚称王起于熊通,疑是熊通既自王,因亦追王之,既杀其子,因加其父谥,所谓恶之以自信者。韩似得之《楚梼杌》,而《史起》失其传耳。或曰厉王即鼢冒之子也,无所考据。刘向《新序》作厉、武、共,厉至共七君,卞和已百馀岁,不可信。蔡邕《琴操》作怀平、荆平,乃怀九世祖,怀之后曰顷襄王、曰考烈王,今世次谬妄不足信。许慎注《淮南子》作文、武、成、许,又居蔡后,不足信。今独取《韩非子》。
⑵ 《十二国史》曰:谢和而重赏之。《琴操》曰:封和陵阳侯,不就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