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门铭 东汉 · 李尤
四言诗
谷门北中,位当于子。
太阴主刑,杀伐事首
⑴ 《艺文类聚》六十三作「杀伐为首」,《初学记》二十四作「为始」,《御览》一百八十三。案:雒阳城十二门,今缺丑门一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