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之健兮有鸡足。毛之劲兮有兔毛。
就足之中。奋发者利距。
在毛之内。秀出者长毫。
合为乎笔。正得其要。
象彼足距。曲尽其妙。
圆而直。始造意于蒙恬。
利而铦。终骋能于逸少。
始则创因智士。制在良工。
拔毫为锋。截竹为筒。
视其端若武安君之头锐。窥其管如元元氏之心空。
岂不以中山之明视劲而迅。汝阴之翰音勇而雄。
一毛不成。采众毫于三穴之内。
四者可弃。取锐武于五德之中。
双美是合。两揆相同。
故不得兔毫。无以成起草之用。
不名鸡距。无以表入木之功。
及夫亲手泽。随指顾。
秉以律。动有度。
染松烟之墨。洒鹅毛之素。
莫不画为屈铁。点成垂露。
若用之交战。则摧敌而先鸣。
若用之草圣。则擅场而独步。
察所以。稽其故。
虽云任物以用长。亦在假名而善喻。
向使但随物弃。不与人遇。
则距畜缩于晨鸡。毫摧残于寒免。
又安得取名于彼。移用在兹。
映赤筦状绀趾乍举。对红笺疑锦臆初披。
辍翰停毫。既象乎翘足就栖之夕。
挥芒拂锐。又似乎奋拳引斗之时。
苟名实之相副。信动静而似之。
其用不困。其美无俦。
因草为号者质陋。折蒲而书者体柔。
彼皆琐细。此实殊尤
是以搦之而变成金距。书之而化作银钩。
夫然。则董狐操可以修为良史。
宣尼握可以删定春秋。其不象鸡之羽者。
鄙其轻薄。不取鸡之冠者。
恶其软弱。斯距也。
如剑如戟。可系可缚。
将壮我之毫芒。必假尔之锋锷。
遂使见之者书狂发。秉之者笔力作。
挫万物而人文成。草入行而鸟迹落。
缥囊或处。类藏锥之沈潜。
团扇或书。同舞镜之挥霍。
儒有学书临水。负笈登山。
含毫既至。握管未还。
过兔园而易感。望鸡树以难攀。
愿争雄于爪趾之下。冀得隽于笔砚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