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匠某者,居西南城隅下浮桥右委巷中,与三子皆绝有力。贼初入城,比户括财物,苟屋非甚华,启则入,闭则去,于是居人皆闭户。匠户独启,坐户外候贼。其室仅三间,各以一子主之,置刀杖隈处。贼众至者,则伛偻肃送迎,贼见其无长物,辄弃去。贼若三二人或一人至,则必止贼过其家,贼才入,某即键户而守,诸子视贼所至室,执而杀之,于后圃埋荆棘中。既埋贼,复启户,如是者十数日,所杀贼将百。其继也,邻有老妇人,忽戒一贼毋过其家,事遂露。群贼夜来围之,某与二子皆斗死,惟中子得脱。此余癸丑五月闻之于横山村民,盖亦为机匠城中去所居非远、尝亲见其杀贼者。说时略述其姓名,今余忘之矣。
健儿终并命,彼妇竟何心。
魂魄或无恨,生存已到今。
大家都敢死,何贼不成禽。
十日磨刀庆,中庭杀气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