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载公之论书曰:书之神韵虽得于心,书之法度必资于学。
分制有法,均停相若,三四合体,上下齐脚,多寡不牵,乃异世作。
今视其帖,信乎其嗜之专而见之卓也。
虽然,艺在当家,习亦有源,存中瞻前,文通比肩。
顾翰墨文章之不殊,而俱未若公之知言。
知言伊何,以神合天。
古人之良,意在笔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