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 其二 (丁卯) 清末至民国 · 黄节
王畿制既紊,大都乃偶国。
乡遂变轨里,都鄙乱阡陌
均人失所掌,平土恶可得。
元魏诏均田,自上之指给。
男妇逮奴婢,田受各有级
扰民恩不周,制地已无术。
元稹画作图,周主所叹惜。
吏民诏先习,一岁行不及
视魏倘设施,五十或笑百。
宣和乃置局,投牒任诬白。
私田指天荒,主者反租役。
鲁山阖县田,尽括不留隙
夺良以入公,夺公复有贼。
均地不可行,均税济其塞。
郭咨孙琳方,救敝出末策。
美名固可慕,实施竟何益。
天下方骚然,废书三太息。
⑴ 周衰,大都偶国王畿之制紊。连乡轨里之法行,乡遂之制紊。赢秦阡陌,豪强兼并,都鄙一同之制亦紊
⑵ 元魏太和间,下诏均给天下民田,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
⑶ 周世宗览元稹《均田图》,慨然叹曰:“此致治之本也。”乃诏颁其图法,使吏民先习知之,期以一岁大均天下之田。事未及行而殂
⑷ 宋宣和中,李彦置局汝州,凡民间美田,使他人投牒告陈,指为天荒。鲁山阖县尽括为公田,焚民故卷,使田主输租,诉者辄加威刑。公田既无二税,转运使亦不为奏除,悉均之他州。王洙言:天下田税不均,请用郭咨孙琳千步开方法,颁州县,以均其税,则不事均地而事均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