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之彬彬(1068年) 北宋 · 黄庭坚
曹公所礼三人:孔融祢衡,阳狂嫚侮,操且疑且信,故以衡假手于黄祖,融晚乃覆巢。独杨修材慧,数解隐语,又探其不言者发之,最先得罪,虽其父公雅故,不足以贳死。嗟乎!修黄犊子,有致远材,一怒其臂,死于隆车之辙。曾不知隰子之伐木邪?田常与大夫隰子登台四望齐邑,南向而蔽于隰子之乔木。成子不言。隰子归,使人伐木,斧斤离数创则止之。相室曰:何变之亟也?曰:田子将成大事,恶人知其微。今不伐木,未深忌也;知人之所不言,其忌深矣。故曰:知微者兵在其颈,求福者褚藏其颖。虽然,隰子犹有所未立也,与百里奚策虞公而去之,岂可同年语哉!感二三子行事,作木之彬彬。
木之彬彬,非取异于人。
可宫室则斩则伐,可笾豆则捋则撷。
草之茸茸,非求显于世。
中刍牧则刈则锄,中医和则剥则枯。
非以其材故耶,是非之歧,利害薰蒸。
嗟人道之多患,彼草木尚无情。
吾尝观于若人矣,巧于辨人,拙于自辨。
好动乎天机,不周乎时变。
罪莫惨于德有心,祸莫深于心有见。
罪不在德,心其蟊贼,祸不在心。
见其髡钳之人也,皦皦自鲜,行于众污之前。
峣峣不让,立乎众埤之上。
积小不当,是以亡其大当。
悲夫!
羿注矢以当物,十尝中其七八。
引镆铘以自残,骇兕虎之窃发。
祸集于所忽,怨栖于荣名。
易其言则害智,用其智则害明。
为君子则奈何,独见晓于冥冥。
按:《山谷全书·正集》卷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