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事四首 其二 金末元初 · 耶律楚材
七言律诗
① 诗题 其下渐西本小字夹注云「案亦和长春道人。」据年谱,作于公元一二二二年。用丘处机诗泺驿路韵。
当年元拟得封侯,一误儒冠入士流。
赫赫凤鸾捐腐鼠,区区蛮触战蜗牛。
未能离欲超三界,必用麾旄混九州。
致主泽民元素志,陈书自荐我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