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所见十四韵 明 · 程敏政
七言排律
大水那能望有年,恤民恩诏喜拳拳。
事凭公廪终难济,情到官庄最可怜
占取膏腴多极万,索来金谷动盈千。
税于子粒偏加重,赋入荒年亦未蠲
港次半收烟火价,野中分握草场权
鸡豚已尽田间利,舟楫仍需水面钱
泛使不禁频去住,小民何日许安便。
伐残桑枣惟馀地,典尽车牛莫诉天
罪絷便连儿女辈,鞭笞宁计令丞员
屋庐毁废沦波底,老弱流离委道边。
糠秕无端争入市,酒浆那复敢开廛(河间以南村中不复有酒家)
监门有泪挥图上,守土何人达帝前。
愧我身非观察使,伤心聊述纪行篇。
⑴ 河间一府官庄共一百三十馀处少者三五百顷多者千馀顷甚至有跨县者
⑵ 公田亩起科多至三升官庄亩起子粒三斗
⑶ 今岁凡被灾之处或免三五分或免七八分或全免惟官庄亩科银一钱二分
⑷ 凡近庄芦苇场不许人樵樵者皆先纳烟火钱方许
⑸ 凡近庄草地有官马入其域不论千百数悉拘之每马科铜钱三十文始释
⑹ 凡官庄纳子粒时二顷附纳一猪一顷附纳一羊或一鹅二十亩纳一鸡
⑺ 近官庄地被水没者往来必须舟渡每舟月科银三钱谓之水面钱其田在官河两岸者亦终岁科此钱
⑻ 庄主每岁四季遣人徵子粒诸色其家臣八人率游手六七辈直入官府呼叱守令日需下程鸡酒鱼面诸物官府不能诘
⑼ 今岁大水桑枣多死者因伐以偿官庄地中寸草不生车牛俱贱折售于官庄
⑽ 每子粒不敷庄主即遣人拘囚民间子女有捶死者有因而污之者其苦最甚
⑾ 献县令被庄主笞四十几死予过其境犹曳杖来迎
⑿ 自雄县以南几千里不复成村十室所存惟一二颓垣
⒀ 河间一带市中卖糠及哇哇者取豕食和水而取其汁以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