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院 宋 · 洪炎
五言律诗
① 原注:溪一作栖。《舆地纪胜》卷二十六隆兴府下,引此诗作溪,今从之。院在新建县。
水竹依山住,烟霞并舍分。
添中夜雨,冷浸一溪云。
满目干戈地,关心鸟兽群。
归涂如可问,猛犬莫狺狺。
⑴ 四库本、丛书本作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