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周节妇 明 · 罗亨信
七言律诗
芳年二九稿砧捐,素志坚持誓不迁。
教子立身为后嗣,养亲尽孝慕前贤。
华铅艳饰浑慵理,孤影寒灯祇自怜。
节义由来天所佑,中流覆棹独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