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稚鸡 清初 · 释今无
七言律诗
琼城之变,自六月望至十八日乃定,二十二午后有稚鸡为鹰所挚,失口下予庭除,慞惶悲鸣,怜而举之,食以撮粟,感而作五十六字,且嘱诸同好和焉。
坠羽虚弯怯未伸,相怜此际觉情真。
回看六日悲同汝,幸得馀生复仗人。
日料且分檀越米,年光难逐老僧春。
处宗未必长为吏,禅几吟窗可话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