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伯紫之晋阳 其五 明末清初 · 龚鼎孳
五言律诗
数子林中侣,同时邺下游。
龙潭初珥笔,河渚竟归舟。
雨湿啼莺路,人分战马秋。
最怜挥手罢,蓬迹感淹留
⑴ 伯紫西行,彦远南返,而吾与圣秋踯躅京雒,人生何能长合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