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物元丰元年六月二十七日作) 北宋 · 司马光
 押词韵第四部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二、《司马公文集》卷一
有物于此,制之则留,纵之则去。
卷之则小,舒之则钜。
守之有主,用之有度。
习之有常养之有素
誉之不喜,毁之不怒。
诱之不迁,胁之不惧。
不知何物,聊志之于兹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