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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山阳笛
不由的
放偷
《國語辭典》:山阳笛(山陽笛)  拼音:shān yáng dí
晋向秀途经山阳旧庐,闻邻人吹笛,感音而叹,怀念亡友嵇康、吕安,遂作〈思旧赋〉以追思二人。见《晋书。卷四九。向秀传》。后以山阳笛表示伤悼、怀念旧友。北周。庾信〈伤王司徒褒〉诗:「唯有山阳笛,悽余思旧篇。」宋。张炎〈探芳信。坐清昼〉词:「旧情懒听山阳笛,目极空搔首。」
《国语辞典》:不由的  拼音:bù yóu de
1.不容许。《儒林外史》第一八回:「今日是一把黄伞的轿子来,明日又是七八个红黑帽子吆喝了来,那蓝伞的官不算,就不由的不怕。」也作「不由得」、「由不得」。
2.不禁、忍不住。参见「不由得」条。《红楼梦》第三○回:「宝钗听说,不由的大怒,待要怎样,又不好怎样。」《文明小史》第三四回:「毓生听他说得有趣,不由的又要笑,却不敢大笑。」也作「不由得」、「由不得」。
《漢語大詞典》:放偷
金 元 时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偷窃谓之“放偷”。 宋 文惟简 《虏廷事实》:“虏中每至正月十六日夜,谓之放偷。俗以为常,官亦不能禁。其日夜人家若不畏谨,则衣裳、器用、鞍马、车乘之属为人窃去。隔三两日间,主人知其所在,则以酒食钱物赎之,方得原物。” 明 郎瑛 七修类稿·事物五·放偷:“ 金 与 元 国俗,正月十六日谓之放偷。是日,各家皆严备,遇偷至,则笑遣之;虽妻女、车马、宝货为人所窃,皆不加罪。闻今 扬州 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