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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伏罪  拼音:fú zuì
1.承认自己的罪。《后汉书。卷三三。冯鲂传》:「汝知悔过伏罪,今一切相赦,听各反农桑,为令作耳目。」
2.犯罪处了死刑。《史记。卷四三。赵世家》:「晋国有法,始乱者死。夫二子已伏罪而安于独在。」
3.隐伏未发的罪。《汉书。卷九八。元后传》:「是岁,新都侯莽告长伏罪与红阳侯立相连,长下狱死,立就国,语在长传。」
《国语辞典》:觳觫伏罪  拼音:hú sù fú zuì
惶恐的认罪。《东周列国志》第五二回:「公子宋随班行礼,全无觳觫伏罪之语。」
分类:惶恐认罪
《國語辭典》:俛首  拼音:fǔ shǒu
低头。《文选。贾谊。过秦论》:「百越之君,俛首系颈,委命下吏。」《文选。潘岳。秋兴赋》:「悟时岁之遒尽兮,慨俛首而自省。」
《漢語大詞典》:不首
不伏罪。《汉书·梁怀王揖传》:“王阳病抵谰,置辞骄嫚,不首主令,与背畔亡异。” 颜师古 注:“不首谓不伏其罪也。”南史·范晔传:“詔收 综 等,并皆款服,唯 曄 不首。”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这婆子不合假装姑姑,同谋不首,亦合编管邻州。”
分類:伏罪
《國語辭典》:系颈(係頸)  拼音:xì jǐng
将绳子套在颈上,表示等候降罪。《文选。贾谊。过秦论》:「百越之君,俛首系颈,委命下吏。」《资治通鉴。卷九。汉纪一。高帝元年》:「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也作「系颈」。
《國語辭典》:系颈(繫頸)  拼音:xì jǐng
将绳子套在颈上,表示等候降罪。《文选。丘迟。与陈伯之书》:「方当系颈蛮邸,悬首稿街,而将军鱼游于沸鼎之中,燕巢于飞幕之上,不亦惑乎?」也作「系颈」。
《漢語大詞典》:辞伏(辭伏)
招供伏罪。续资治通鉴·元成宗元贞二年:“御史臺言:‘官吏受赂,初既辞伏,继以审覈,而有司徇情,致令异辞者,宜加等论罪。’”
分類:招供伏罪
《漢語大詞典》:首款
伏罪招供。宋书·范晔传:“ 曄 仓卒怖惧,不即首款。”
分類:伏罪招供
《漢語大詞典》:怗辞(怗辭)
伏罪状词。《宋书·礼志二》:“既被催摄二三日,甫输怗辞。虽理屈事穷,犹闻义耻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