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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湖州德清人,字立之。卢知原弟。以父荫补官。累官吏部尚书,以官秩次第履历总为一书,功过殿最,开卷了然,吏不能欺。高宗绍兴中,为端明殿学士、川陕宣抚副使。金人攻关辅,法原视山川险阻,分地置将,屡败金兵。素与吴玠不睦,后为玠所劾,忧恚而卒。
全宋诗
卢法原(?~一一三五),字立之,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自知雍丘县积官太府少卿,赐同上舍出身。使辽还,迁司农卿,赐三品服。为吏部尚书。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罢为显谟阁待制、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九之一五)。高宗建炎中,以徽猷阁直学士知成都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三三)。绍兴元年(一一三一),提举临安洞霄宫(同上书卷四九)。二年,起知夔州,寻为龙图阁学士、川陕宣抚处置副使(同上书卷八五)。《宋史》卷三七七有传。
全宋文·卷三○三九
卢法原,字立之,湖州德清(今浙江德清)人。以父荫补官,尝知雍丘县,政和中为金部员外郎,迁太府少卿,赐同上舍出身。宣和中,历任司农卿、吏部侍郎、吏部尚书,坐王黼累,罢为显谟阁待制。绍兴元年,起知夔州,寻为龙图阁学士、川陕等路宣抚处置副使,进端明殿学士、川陕宣抚副使。会金人南侵,法原分将坚守,严为备御,累败金兵。因与吴玠不睦,为玠所劾,忧恚而卒。《宋史》卷三七七有传。又见《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九之一六、食货四七之六。
《漢語大詞典》:使法
玩弄手法。 沙汀 《淘金记》二十:“我看背后有人使法,不然的话……”
《國語辭典》:明法  拼音:míng fǎ
1.申明法令。《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皇帝临位,作制明法。」,参见「明法审令」条。
2.自然的规律。《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
3.明的法令。《汉书。卷五二。窦田灌韩传。韩安国》:「今大王列在诸侯,訹邪臣浮说,犯上禁,桡明法。」
《漢語大詞典》:平则(平則)
使法则公平。谓按照封地大小和土质美恶制定征收税赋的标准。周礼·夏官·大司马:“均守平则,以安邦国。” 郑玄 注:“诸侯有土地者均之,尊者守大,卑者守小;则,法也。” 孙诒让 正义:“ 刘台拱 云:‘平则,所谓以地美恶为轻重之法。’案 刘 説是也。此则与《大宗伯》‘五命赐则’义同,即《大司徒》土均之法也。”
《漢語大詞典》:至法
(1).谓使法制完善。荀子·君道:“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
(2).谓至高无上的法律。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许皇后:“洿秽不修,旷职尸官,数逆至法,踰越制度,当伏放流之诛,不足以塞责。”
(3).谓最神妙的佛法或法术。 南朝 宋 宗炳 《明佛论》:“今曾无暂应,皆咎在无缘,而反诬至法空构。”《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一:“你有些小福分,该在我至法中进身,却是面有败气未除,也要谨慎。”
《漢語大詞典》:蠲法
明法。使法令严明。后汉书·杨厚传:“ 厚 不得已,行到 长安 ,以病自上,因陈 汉 三百五十年之戹,宜蠲法改宪之道,及消伏灾异,凡五事。”
《國語辭典》:凝网(凝網)  拼音:níng wǎng
比喻严刑峻法。唐。王志愔 应正论:「然则称严者,不必踰条越制,凝网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