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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给扶
牙笏
汤鼎
头下
英衮
板行
赐杖
威斗
宣引
敕葬
阁部
不慭遗
鼎辅
坟寺
柱石臣
《漢語大詞典》:给扶(給扶)
给予扶侍之人。古时君主赐给大臣的一种礼遇。南齐书·始安贞王遥光传:“帝崩,遗詔加 遥光 侍中、中书令,给扶。”陈书·袁宪传:“ 宪 於是表请解职, 后主 不许,给扶二人。” 清 袁枚 随园随笔·给扶侠侍之分:“常见 岑文本 画古帝王像,一帝之侧,必有二人拥侍而立者,亦復冕而貂蝉,但止三旒,非若天子之九旒,不解其制。 朱万同 曰:‘此 魏 、 晋 、 六朝 所谓给扶是也, 宋 犹行之,故《陈康伯传》许肩舆至殿门,仍给扶。’”
《國語辭典》:牙笏  拼音:yá hù
象牙制的笏板,古代臣子上朝时所用。后亦用于道士朝见真人或斋醮科仪。《西游记》第一一回:「太宗闻言,抬头观看,只见那人:头顶乌纱,腰围犀角。头顶乌纱飘软带,腰围犀角显金厢。手擎牙笏凝祥霭,身著罗袍隐瑞光。」《红楼梦》第一○二回:「法师们俱戴上七星冠,披上九宫八卦的法衣,踏著登云履,手执牙笏,便拜表请圣。」
《國語辭典》:汤鼎(湯鼎)  拼音:tāng dǐng
1.相传商伊尹曾负鼎俎为商汤烹食,因得见商汤以陈述王道,商汤乃委任以国政。见《史记。卷三。殷本纪》。后遂用汤鼎作为对宰相的颂词。唐。贺知章〈奉和圣制送张说上集贤学士赐宴赋得谟字〉诗:「三叹承汤鼎,千欢接舜壶。」
2.一种煮茶的器皿。宋。陆游 雨中睡起诗:「松鸣汤鼎茶初熟,雪积炉灰火渐低。」宋。范成大〈刺濆淖〉诗:「突如汤鼎沸,翕作茶磨旋。」
《漢語大詞典》:头下(頭下)
(1).犹名下。 宋 苏轼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今来前项人户,从初径於市易差出勾当人等头下赊欠。”
(2). 辽 金 两代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所俘掠的人户,归其各自奴役,称“头下”。亦指由此种人户所建立的特置州县。辽史·地理志一:“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唯酒税课纳 上京 盐铁司。”《元代白话碑集录·1240年济源十方大紫微宫圣旨碑》:“兼不以是何头下官员人等,无得骚扰。” 蔡美彪 注:“‘头下’或写作‘投下’,但非蒙古语的译音。 辽 金 两代均有此制。”参阅辽史·地理志一
《漢語大詞典》:英衮(英袞)
谓英明的朝廷大臣。袞,古三公之代称。 南朝 齐 谢朓 《始出尚书省》诗:“英袞畅人谋,文明固天启。” 南朝 梁 江淹 《为萧让剑履殊礼表》:“虽英袞簉朝,贤武满世,蒙此典者,乃旷古时降耳。” 唐 司空图 《寿星述》:“今上喆御临,元勋振服,英袞赞翘勤之旨,幽人荷旌賁之恩。”
《漢語大詞典》:板行
(1). 晋 、 南北朝 大臣任命僚属谓之“板行”,以示与朝廷诏授有别。南齐书·荀伯玉传:“ 伯玉 少为 柳元景 抚军,板行参军。”南史·檀珪传:“ 元徽 中, 王僧虔 为吏部尚书,以 珪 为征北板行参军。” 清 成瓘 《篛园日札·官府中琐语琐事之沿》:“ 晋 宋 署官,多由板行。余谓此犹今所云宪牌委署耳。”
(2).雕板印刷发行。 元 韦居安 梅磵诗话卷中:“ 陈起 宗之 ……刊 唐 宋 以来诸家诗颇详备,亦有《芸居吟稿》板行。” 明 沈德符 野获编·词曲·金瓶梅:“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 清 周亮工 《书影》卷八:“ 宋 末 汶阳 王质 ,号 雪山先生 ,著《诗经总闻》二十卷……三百篇皆自创己意而解之,惜无力板行之耳。” 叶德辉 《书林清话·刊刻之名义》:“刻板盛于 赵宋 ,其名甚繁,今据各本考之,曰雕,曰新雕……曰板行,皆随时行文,久而成为习语。”
《漢語大詞典》:赐杖(賜杖)
(1).古代帝王对有功年老的大臣赐予手杖,以为荣宠。又对高年赐予王杖,为养老之礼。始行于 汉 ,后世不废。 清 查慎行 《山野老人远来祝万寿者以千计目睹盛事纪之以诗》:“赐酺还赐杖,好向后生夸。”清史稿·沈德潜传:“復诣京师祝皇太后七十万寿,进《歷代圣母图册》,入朝赐杖。”
(2).皇帝或尊长对臣下施以杖刑。 元 虞集 《中书平章政事蔡国张公墓志铭》:“间车驾时巡,既度 居庸 ,皇太后宫幄在 龙虎臺 ,猝遣使召公宫门下,以中旨切责之,赐杖,公创甚,舆归京师。”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列朝一·伶官干政:“伶人恣横,至操文学词臣进退之权,不待与 钱寧 通逆 濠 ,已当寸磔矣,乃仅赐杖遣戍凶终,世谓尚未蔽辜云。” 清 昭梿 啸亭杂录·马僧:“余醉与材官角斗,将军怒,赐杖。”
《漢語大詞典》:威斗
(1). 新莽 为显示威严所作的器物,形似北斗。汉书·王莽传下:“威斗者,以五石铜为之,若北斗,长二尺五寸,欲以厌胜众兵。”
(2).用为赏赐大臣的殉葬品。南史·何承天传:“此亡 新 威斗, 王莽 三公亡,皆赐之。一在冢外,一在冢内。” 顾余 《咏古》之一:“威斗铸成新日月, 渐臺 认取头颅。”参阅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卷一。
《漢語大詞典》:宣引
皇帝宣召大臣,由内侍引见,称“宣引”。 宋 周必大 《玉堂杂纪》卷中:“﹝ 必大 ﹞得旨,赴 东华门 祗候宣引。日已晡,闻有内宴,小黄门出云:‘恐改日引。’然不敢退。酉后,忽宣入 选德殿 。” 宋 刘克庄 《贺新郎·跋唐伯玉奏稿》词:“宣引 东华 去。似当年, 文皇 亲擢, 马周 徒步。殿上风霜生白简,下殿扁舟已具。怎不与官家留住。”宋史·光宗纪:“﹝ 绍熙 二年六月﹞癸巳,詔宰臣、执政,自今不时内殿宣引奏事。”
《國語辭典》:敕葬  拼音:chì zàng
旧时重臣死亡,帝王差遣宫中内侍,监护丧事,称为「敕葬」。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九:「贵臣有疾宣医,及物故敕葬,本以为恩。然中使挟御医至,凡药必服,其家不敢问,盖有为医所误者。敕葬则丧家所费,至倾竭赀货,其地又未必善也,故都下谚曰:『宣医纳命,敕葬破家。』」
《漢語大詞典》:阁部(閣部)
(1). 明 清 时内阁的别称。 清 方苞 《和风翔哀辞》:“天子命修‘三礼’,以阁部之长董其成。”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一:“当剏议初,枢府诸公拟选阁部、翰林院五六品以下官,送馆肄业。”
(2). 明 清 时内阁大臣的别称。 明 王世贞 觚不觚录:“内阁大臣虽尊贵,无跪礼。而 江陵 ( 张居正 )之奔丧……还朝,则先遣牌谓本阁部所经由,二司相见,俱遵照见部礼,于是无不跪者矣。”《花月痕》第五回:“遂接写道:‘於是故人阁部念攻玉之情,敦分金之谊。’” 欧阳予倩 《桃花扇》第十一场:“ 苏师傅 , 扬州 失陷以后, 史阁部 怎样了?”
分類:内阁大臣
《漢語大詞典》:不慭遗(不憖遺)
不愿留。诗·小雅·十月之交:“不憖遗一老,俾守我王。”后用作对大臣逝世表示哀悼之辞。 汉 蔡邕 《陈太丘碑文》:“天不憖遗老,俾屏我王。” 南朝 梁 任昉 《齐竟陵文宣王行状》:“天不憖遗,奄见薨落。” 唐 高彦休 唐阙史·丞相兰公晚遇:“及薨於位,上再兴不憖遗之叹,而废常朝者三日,册赠之礼,有加美焉。”亦省作“ 不憖 ”。 唐 颜真卿 《康使君神道》:“天乎不憖,其恨若何!”
《國語辭典》:鼎辅(鼎輔)  拼音:dǐng fǔ
三公大臣。《后汉书。卷三三。朱冯虞郑周列传。朱浮》:「即位以来,不用旧典;信刺举之官,黜鼎辅之任。」
《漢語大詞典》:坟寺(墳寺)
古代大臣墓地上的用以祭祀死者的建筑物。 宋 叶梦得 避暑录话卷上:“公既登政路,法当得坟寺。”宋史·徽宗纪二:“甲寅,詔夺 元祐 辅臣坟寺。”
《漢語大詞典》:柱石臣
担当国家重任的大臣。汉书·元后传:“﹝ 王商 ﹞内行篤,有威重,位歷将相,国家柱石臣也。”三国志·魏志·徐宣传:“ 宣 体履至实,直内方外……有託孤寄命之节,可谓柱石臣也。”